河北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实施方案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2018-05-14 09:35:15

文件名称:河北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实施方案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文件编号:冀政办字〔2018〕60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实施方案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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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实施方案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00217883/2018-00310

发布机构:

省政府办公厅

文号:

冀政办字〔2018〕60号

主题词:

发布日期:

2018年05月02日

主题分类:

其他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实施方案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发〔2018〕7号),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见效,制定本任务分工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实施。

一、切实提高站位。各级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委九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站在践行新发展理念、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高度,坚持创新驱动、需求拉动、协同联动的原则,提升新型信息产品供给能力,提高信息消费服务供给质量,扩大信息消费覆盖范围,优化信息消费环境,加速激发市场活力,打造信息消费升级版,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为开创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新局面提供有力支撑。

二、细化工作措施。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谋划、亲自推进,分年度细化工作措施,制定责任清单、目标清单、措施清单。牵头单位要负总责,主动协调调度,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责任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强化督导落实。省“大智移云”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要建立工作机制,加强督导,及时协调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推进信息消费扩大升级。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和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分年度建立目标任务清单,责任到人,分别在6月底前、12月底前向省“大智移云”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4月29日

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