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转变政府工作作风“十不准”规定的通知
2018-04-23 16:29:12

文件名称: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转变政府工作作风“十不准”规定的通知

文件编号:甘政办发〔2018〕59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甘政办发〔2018〕59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

《关于进一步转变政府工作作风的十不准规定》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4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进一步转变政府工作作风的十不准规定

为扎实开展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和深化放管服改革突破年活动,特制定本规定,各级政府公务人员务必严格执行。

不准触碰越过一条线。

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依纪从政、不撞红线;严格履行法定职责,依法行政、不破底线;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依规施政、不越边线。

不准推脱分内一丝责。

凡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上级安排的任务、领导交办的事项,必须尽心担责、尽力负责、尽职尽责,严禁懒政怠政、推诿扯皮、敷衍了事,不得上交矛盾、下卸责任、假手他人。

不准拖延超时一分钟。

凡有明确时限的工作任务,必须按时间节点加快推进,落实措施不延缓,整改任务不延误,办理事项不超期,上报情况不超时,任务办结第一时间复命销号,严禁拖拖拉拉、拖而不决。

不准虚化落空一件事。

凡上级作出的决策部署,必须坚决贯彻执行,不得打折变通,确保落地生根;凡本部门本单位研究提出的政策措施和工作方案,必须落细落小落实,不得大而化之,确保抓实见效。严禁虚于应付、高接低放、抓而不实、不了了之,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不准虚报假报一个数。

对本领域本行业的情况,必须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对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必须做到措施实、进度实、成绩实;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必须做到不避不瞒、不遮不掩。严禁情况含混不清、数据口径不一、工作华而不实、成绩虚报浮夸,更不准弄虚作假、欺上瞒下。

不准粗暴对待一个人。

上班规范有序,来电及时接听,来人笑脸相迎;企业和群众前来办事,首问负责,热情服务,耐心解答,认真办理;群众上访或媒体记者采访,依规接访、诚恳对待,先接问题、再作分析,当面能断、即时结办,当场难断、承诺快办。严禁生硬冰冷、盛气凌人、粗鲁对待。

不准随意违悔一条约。

凡制定的政策,必须公正公平落实,不得随意执行、薄厚不均;凡依法合规签署的协议,必须逐条兑现,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违约、悔约、毁约;凡作出的承诺,必须恪守信用、说到做到,不得说话不算数。

不准劳民多跑一趟路。

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严禁卡、阻、推、拖、绕等行为。凡企业和群众办事,必须限时办结,对不能办理的或材料不齐的一次性告知;凡已公布的最多跑一次事项,必须做到一次办结;凡对企业服务,平时无事不打扰、不叫不到,有困难遂行帮助、随叫随到;凡群众反映问题,必须第一时间受理,认真予以解答,及时反馈结果。

不准违规收受一份礼。

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严禁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收受与公务行为有关的礼品、礼金和礼券,接受被服务对象的各类吃请,尤其是下乡调研不得接受基层单位赠送的土特产,逢年过节、婚丧嫁娶等不得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送的礼金礼品,帮助企业、群众解决困难不得收取感谢费或赞助费,更不得设置障碍索要钱物。

不准干好干坏一个样。

凡职责所系的工作、上级交办的任务,必须高标准、高效率、高质量完成,严禁投机取巧、偷懒耍滑,应付差事、得过且过。实行严格的督查考核,对违纪违规的人和事,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