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安委办发出通知 做好集中开复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2018-04-23 07:56:28

文件名称:省政府安委办发出通知 做好集中开复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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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安委办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加强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工作,确保各级责任、各类部署和各项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通知指出,当前生产经营单位进入集中开复工期,临近“五一”假期各类工商业活动,人流、物流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不利因素增多,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实际,主要领导亲力亲为,分管领导靠前指挥,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以煤矿、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强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促企业全面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确保复产复工时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要加强煤矿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复产复工矿井验收标准,必须做到生产矿井证照齐全有效,坚决杜绝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复工生产;强化煤矿安全检查,依法打击和重点整治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推进企业自查自改常态化;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各类工程和建设项目复工安全技术保障措施的落实,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停、复工安全制度等规定;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各类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挂牌督办;加强季节性生产工业企业安全监管,督促相关企业自觉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排查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场所、环节和部位,对发现的隐患落实整治措施,认真抓好整改。严格落实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加强设备设施检维修期间安全管理,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特种设备、旅游等行业领域要结合实际,加大安全检查和整治力度,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严防脱岗、漏岗;要严格落实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坚决禁止瞒报、谎报、漏报和迟报;要健全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和灾害性天气、地质灾害的监测,及时发布气象、交通等方面信息,提醒、引导公众和企业做好防范工作;要针对开复工集中时期特点,加强应急演练,做好救援队伍、物资、装备等应急准备工作,确保遇有事故能够及时有效处置。(作者:徐宝德谭迎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