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不见面审批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
2018-04-20 14:54:19

文件名称: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不见面审批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

文件编号:宁政办明电发〔2018〕18号各市、县(区)政府,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推行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152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不见面审批服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目标要求坚持“网上办是常态、网下办是例外”,按照“网上办一批、快递送一批、代办制一批”的要求,2018年6月底前,80%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可不见面办理,不见面事项网上办件量的比例不低于10%;2018年12月底前,宁夏政务服务“一张网”应用深化,不见面审批服务落地见效、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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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单位):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推行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152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不见面审批服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坚持“网上办是常态、网下办是例外”,按照“网上办一批、快递送一批、代办制一批”的要求,2018年6月底前,80%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可不见面办理,不见面事项网上办件量的比例不低于10%;2018年12月底前,宁夏政务服务“一张网”应用深化,不见面审批服务落地见效、深度应用。

二、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梳理政务服务事项。

1.再梳理一批可不见面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在2017年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推广应用的基础上,结合“三级四同”事项(自治区、市、县〔区〕同一事项、同一名称、同一编码、同一标准)承接情况,对本行业系统行政权力事项进行再梳理、再确认,确实做到除法律法规规定和暂不具备条件网上办理事项外,全部纳入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清单范围,确保本行业系统可不见面办理事项达到80%。各市、县(区)要在做好自治区“三级四同”事项承接的同时,认真做好地级市市设行政权力事项梳理工作,再甄别确定一批可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确保2018年6月底前全区80%的事项实现可不见面办理。

2.梳理落实公共服务事项。按照国务院、自治区简化优化公共服务的有关要求,各地各部门对涉及的基本公共教育、劳动就业服务、社会保险、基本社会服务、基本医疗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住房保障、公共文化体育、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等事项进行全面梳理。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在梳理本级公共服务事项的同时,要制定本行业系统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并梳理不见面事项,作为各地制定本级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开展不见面服务的重要依据。各市、县(区)要在做好自治区行业系统公共服务事项承接的基础上,认真梳理本地公共服务事项和不见面办理事项,务必使2018年6月底前全区可不见面办理的事项达到80%。

(二)加快建设全区电子证照库。

自治区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标准建设全区电子证照库,加快推进电子证照的采集和应用等工作。石嘴山市、中宁县要按照自治区的部署和要求,认真做好电子证照应用试点工作,收集整理证照模板,为向全区推广应用打好基础。2018年12月底前,自治区公安厅、工商局等部门要完成人口库、法人库等基础信息库与电子证照库系统的对接联通和存量证照转换、增量证照生成及初步应用工作。

(三)搭建网上中介服务超市。

自治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207号)要求,加快梳理可提供中介服务的机构,结合宁夏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建设,全面规范中介服务机构资质信息及中介服务事项的办理时限、收费标准、操作规程等,搭建网上中介服务超市,提高中介服务水平,为网上审批、不见面服务夯实基础。

(四)健全并落实基层代办服务制。

各市、县(区)要做好自治区统一规范的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事项承接工作,健全和完善代办服务制度,使乡镇(街道)的事项可通过代办方式不见面办理,基层群众足不出村(社区),就可办理乡镇(街道)所有事项,提高村(社区)代办事项网上办件量。要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服务制度,着力培育一批业务精通、服务精神强、专业素质高的代办队伍,确保代办制度落地见实效。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全区推行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是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工作要求高,责任重大。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由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牵头落实,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具体承办,统筹做好不见面审批服务相关工作。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1名分管领导督导具体工作落实,相关业务处室要积极做好与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的沟通对接,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二)强化督导考核。

将不见面审批服务工作纳入自治区对各地各部门年终效能考核,尤其对公共服务事项梳理、80%事项可不见面办理、代办服务等内容予以重点督导考核,切实抓好工作落实。自治区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系统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工作的督查和指导。抽调人员成立自治区不见面审批服务工作督导小组,分批次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工作,加快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三)强化宣传推广。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介和渠道,广泛宣传推介宁夏政务服务网的功能特点、不见面审批服务的方式和途径等,提高不见审批服务的社会认知度和群众获得感。针对办件量大、简单容易办理、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重点引导推行不见面办理,及时挖掘总结不见面审批服务落地见效的好经验、好做法,编辑感人小故事、优秀典型案例等,大力营造深入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的浓厚氛围。

自治区各有关部门调整的本系统行政权力事项目录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五市市设行政权力事项目录和市设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县(市、区)公共服务事项目录(附件2),于2018年4月30日18:00前报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联系人:杨淑霞、朱大山,联系电话:0951-6982787(传真),电子邮箱:dbsl2017@126.com

附件:1.2018年不见面审批服务有关工作推进计划表

2.xx系统(市、县)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样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4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