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2018-04-19 15:26:33

文件名称:山东省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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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山东省人民政府2018年立法

工作计划的通知

鲁政办发〔2018〕14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山东省人民政府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4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山东省人民政府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委、省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省政府2018年立法工作重点是: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坚持立法与改革决策相统一,主动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法治山东建设需要,坚持新发展理念,着力抓好生态文明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城乡建设、完善市场经济秩序、加强公共安全和政府自身建设等重点领域亟需制定或者修订的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项目。在完成重点立法项目的前提下,兼顾其他方面的立法任务,为实现我省走在前列、由大到强、全面求强奋斗目标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省政府2018年立法工作安排如下:

地方性法规草案

一、年内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重点立法项目(12件)

(一)为了引领推动保障全面展开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发展现代优势产业集群,深化改革开放,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提请审议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促进条例草案(省发展改革委起草)。

(二)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污染,统筹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法治化水平,加快生态山东建设,提请审议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修改草案(省环保厅起草)。

(三)为了减轻水环境污染,提升水污染治理能力,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保护水生态环境,提请审议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修改草案(省环保厅起草)。

(四)为了提高农村公路管理服务水平,促进农村公路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提请审议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修改草案(省交通运输厅起草)。

(五)为了推动鲁台经贸文化交流合作和在鲁台资企业发展,保护和鼓励台湾同胞投资,提升外向型经济发展水平,提请审议山东省保护和促进台湾同胞投资条例草案(省台办起草)。

(六)为了加强军事设施保护管理,建立完善区域性军事设施保护工作机制,保障军事设施的使用效能和军事活动的正常进行,加强国防现代化建设,提请审议山东省军事设施保护条例修改草案(省军区起草)。

(七)为了规范无线电管理,维护空中电波秩序,有效开发和科学利用无线电频谱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请审议山东省无线电管理条例修改草案(省无委办起草)。

(八)为了保障学生体质健康,倡导大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提请审议山东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草案(省教育厅起草)。

(九)为了保护石油、天然气管道,保障油气管道建设和运行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提请审议山东省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草案(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起草)。

(十)为了保障精神障碍患者权益,规范和完善精神卫生服务,促进精神卫生事业的发展,提请审议山东省精神卫生条例草案(省卫生计生委起草)。

(十一)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种质资源,深化种业体制改革,规范和推动现代种子、林木种苗产业提升,促进农业和林业发展,提请审议山东省种子条例草案(省农业厅、省林业厅起草)。

(十二)为了保障学校学生人身财产安全,规范学校安全管理,预防和处理学校安全事故,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提请审议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草案(省教育厅起草)。

另外,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展开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地方性法规的立改废释,拟对涉及新旧动能转换体制机制创新、产权保护、军民融合发展、促进外资增长、“证照分离”改革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进行全面清理,适时提出修改或者废止建议案,按立法程序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二、条件成熟时争取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立法项目(48件)

(一)全面深化改革,完善现代市场体系,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需要提请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项目(14件)

山东省测绘管理条例(修改)(省国土资源厅起草),山东省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省交通运输厅起草),山东省专利条例(修改)(省科技厅起草),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办法(修改)(省质监局起草),山东省统计管理条例(修改)(省统计局起草),山东省邮政条例(修改)(省邮政管理局起草),山东省价格条例(省物价局起草),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修改)(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起草),山东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起草),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办法(修改)(省财政厅起草),山东省不动产登记条例(省国土资源厅起草),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办法(修改)(省质监局起草),山东省检验检测条例(省质监局起草),山东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省工商局起草)。

(二)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农业转型升级需要提请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项目(9件)

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条例(省农高区管委起草),山东省城乡垃圾处理条例(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起草),山东省扶贫开发条例(省扶贫办起草),山东省村务公开条例(修改)(省民政厅起草),山东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条例(省林业厅起草),山东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省气象局起草),山东省农业技术推广条例(修改)(省农业厅起草),山东省农业植物检疫条例(省农业厅起草),山东省抗旱条例(省水利厅起草)。

(三)促进文化发展,保护生态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需要提请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项目(10件)

山东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起草),山东省齐长城保护条例(省文物局起草),山东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修改)(省国土资源厅起草),山东省节能监察条例(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起草),山东省曲阜孔庙孔林孔府保护管理条例(省文物局起草),山东省自然保护区条例(省环保厅起草),山东省黄河条例(山东黄河河务局起草),山东省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管理条例(省海洋与渔业厅起草),山东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修改)(省海洋与渔业厅起草),山东省森林公园条例(省林业厅起草)。

(四)保障和改善民生,健全公共安全体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需要提请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项目(15件)

山东省海上搜寻救助条例(山东海事局起草),山东省中医药条例(省卫生计生委起草),山东省压煤村庄搬迁管理条例(省煤炭工业局起草),山东省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省民政厅起草),山东省慈善条例(省民政厅起草),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空法》办法(修改)(省人防办起草),山东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修改)(省卫生计生委起草),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修改)(省公安厅起草),山东省信息网络安全保护条例(省公安厅起草),山东省学校学生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省教育厅起草),山东省律师工作条例(省司法厅起草),山东省职业病防治条例(修改)(省安监局起草),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修改)(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起草),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条例(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起草),山东省民族工作条例(省民委起草)。

三、抓紧调查研究、起草的立法项目(35件)

山东省防震减灾条例(修改)(省地震局起草),山东省社会信用信息管理条例(省发展改革委起草),山东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省粮食局起草),山东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修改)(省国土资源厅起草),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修改)(省国土资源厅起草),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办法(修改)(省国土资源厅起草),山东省住房租赁管理条例(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起草),山东省城市管理条例(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起草),山东省违法建筑处置条例(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起草),山东省住房保障条例(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起草),山东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修改)(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起草),山东省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管理办法(修改)(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起草),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修改)(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起草),山东省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修改)(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起草),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条例(修改)(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起草),山东省治理超限和超载运输条例(省交通运输厅起草),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省科技厅起草),山东省技术市场条例(修改)(省科技厅起草),山东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省司法厅起草),山东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省卫生计生委起草),山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修改)(省卫生计生委起草),山东省控制吸烟条例(省卫生计生委起草),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修改)(省卫生计生委起草),山东省职业教育条例(修改)(省教育厅起草),山东省终身教育促进条例(省教育厅起草),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修改)(省红十字会起草),山东省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条例(省红十字会起草),山东省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省通信管理局起草),山东省老年人监护条例(省老龄办起草),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省环保厅起草),山东省档案条例(省档案局起草),山东省商事登记条例(省工商局起草),山东省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条例(省工商局起草),山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省水利厅起草),山东省昆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烟台市政府、威海市政府起草)。

省政府规章

一、年内完成的重点立法项目(5件)

(一)为了完善对企业投资的管理制度,加强核准备案后续监管,进一步提高企业投资管理的有效性和主动性,制定山东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省发展改革委起草)。

(二)为了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身心健康,制定山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起草)。

(三)为了规范畜禽屠宰行业发展秩序,推动现代畜牧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肉食品质量安全,制定山东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省畜牧兽医局起草)。

(四)为了创造和优化无障碍环境,保障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增强残疾人事业健康发展的法治保障能力,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制定山东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省残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起草)。

(五)为了深入推进绿色建筑发展,促进城乡建设模式转型升级,集约节约利用资源,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制定山东省绿色建筑促进办法(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起草)。

另外,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展开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政府规章的立改废释,拟对涉及新旧动能转换体制机制创新、产权保护、军民融合发展、促进外资增长、“证照分离”改革等方面的政府规章进行全面清理,以修正案的方式适时作出修改或者予以废止。

二、条件成熟时争取完成的立法项目(40件)

(一)全面深化改革,完善现代市场体系,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需要制定、修订的省政府规章项目(10件)

山东省铁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省发展改革委起草),山东省散装水泥管理办法(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起草),外国人在山东工作管理办法(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起草),山东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发展改革委起草),山东省成本调查监审办法(省物价局起草),山东省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法(修改)(省物价局起草),山东省城镇临时建设、临时用地规划管理办法(修改)(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起草),山东省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修改)(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起草),山东省测绘成果管理办法(修改)(省国土资源厅起草),山东省食盐储备管理办法(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起草)。

(二)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农业转型升级需要制定、修订的省政府规章项目(6件)

山东省农药管理办法(省农业厅起草),山东省乡村消防管理规定(省公安厅起草),山东省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管理规定(修改)(省气象局起草),山东省动物诊疗管理办法(省畜牧兽医局起草),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修改)(省国土资源厅起草),山东省城镇供水管理办法(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起草)。

(三)促进文化发展,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制定、修订的省政府规章项目(7件)

山东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修改)(省商务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起草),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修改)(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起草),山东省节约集约用地办法(省国土资源厅起草),山东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管理办法(省煤炭工业局起草),山东省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办法(省文物局起草),山东省小清河保护管理办法(省水利厅起草),山东省全民阅读促进办法(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起草)。

(四)保障和改善民生,健全公共安全体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需要制定、修订的省政府规章项目(11件)

山东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省人防办起草),山东省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修改)(省民政厅起草),山东省反走私综合治理办法(省打私办起草),山东省地震群测群防管理办法(省地震局起草),山东省性病防治管理办法(修改)(省卫生计生委起草),山东省儿童计划免疫管理办法(修改)(省卫生计生委起草),山东省实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办法(省民政厅起草),山东省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起草),山东省游艇安全管理规定(山东海事局起草),山东省失业保险规定(修改)(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起草),山东省社会保险稽查办法(修改)(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起草)。

(五)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需要制定、修订的省政府规章项目(6件)

山东省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修改)(省法制办起草),山东省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规定(修改)(山东煤矿安监局起草),山东省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管理办法(省政府办公厅、省法制办起草),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修改)(省财政厅起草),山东省市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工作规定(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起草),山东省重大文物安全事故和行政违法案件责任追究规定(省文物局起草)。

三、抓紧调查研究、起草的立法项目(23件)

山东省城镇体系规划实施办法(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起草),山东省水路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修改)(省交通运输厅起草),山东省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办法(省财政厅起草),山东省国土资源执法监督检查规定(省国土资源厅起草),山东省国有土地储备办法(修改)(省国土资源厅起草),山东省地热资源管理办法(省国土资源厅起草),山东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办法(修改)(省国土资源厅起草),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测量标志保护条例》办法(省国土资源厅起草),山东省土地复垦管理办法(修改)(省国土资源厅起草),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规划与建设办法(省教育厅起草),山东省行政区划管理办法(省民政厅起草),山东省查处冒充专利行为暂行办法(修改)(省科技厅起草),山东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起草),山东省工伤保险规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起草),山东省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起草),山东省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办法(省国防科工办起草),山东省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省卫生计生委起草),山东省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办法(省安监局起草),山东省小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省安监局起草),山东省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修改)(省安监局起草),山东省用能和排污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省质监局起草),山东省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管理办法(省水利厅起草),山东省实施《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办法(省水利厅起草)。

抄送:省委各部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监委,省法院,省检察院。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4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