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政府关于2018XG01
2018-04-19 10:05:42

文件名称:厦门市政府关于2018XG01

文件编号:厦府〔2018〕90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市国土房产局、市规划委:

你们报送的《关于2018XG01-G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请示》(厦国土房地〔2018〕10号)收悉。经研究,同意翔安区13-04下潭尾北片区民安大道与同美路交叉口东南侧地块(编号:2018XG01-G)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用挂牌方式出让。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上述地块出让工作由市国土房产局主持,市土地开发总公司承担具体工作,出让全过程由市公证处进行公证。

二、同意你们报送的上述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三、上述地块的竞买人资格、挂牌起始价、土地出让金支付方式、土地移交、出让年限、项目开竣工时间、配套事项等相关事项及要求按你们提出的方案办理。

接文后,请抓紧开展上述地块出让的各项工作。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