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锡盟财政局出台《2018年至2020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题治理工作方案》
2018-04-11 21:36:37

文件名称:内蒙古锡盟财政局出台《2018年至2020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题治理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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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盟委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锡盟纪委印发《关于2018年至2020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锡纪发〔2018〕4号)要求,结合财政工作,锡盟财政局制定印发了《2018年至2020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题治理工作方案》,做到了压实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作任务和责任。

一是设立目标任务。要求全盟财政系统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围绕落实“六个精准”“五个一批”要求,紧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路线图”和“时间表”,专项梳理分析扶贫领域在落实扶贫政策、扶贫项目安排、审核审批、检查验收和扶贫资金在管理、使用中存在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全盟财政系统要紧盯发现的问题,持续深入开展治理整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高强压、强震慑,分层分级、分口分类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为2020年全盟农村牧区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二是抓好治理重点,包括扶贫领域责任落实问题、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三方面。

三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及成员由副局长及各科室所属单位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下设了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同时,设立了专项治理四个工作组,成员有各科室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负责地区涉及了十二个旗县市区的专项工作。

四是明确责任分工,专门制定了各组职责,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职责、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职责、专项治理工作组职责、派驻纪检组职责。

五是强化工作措施,开展专项督查。从2018年3月初开始,各专项治理工作组每季度重点对扶贫政策落实、扶贫项目建设、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开展一次专项核查,每月专项督查一次旗县(市)区脱贫攻坚工作情况,并形成汇总材料报送盟财政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自查自纠。旗县(市)区财政局每季度对扶贫政策落实、扶贫项目建设、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开展一次清查,进行自查自纠,形成汇总材料报送盟财政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强化责任追究。通过对扶贫专项资金的核查,全面清理扶贫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坚持“见人、见项目、见资金”。对发现的在扶贫项目、扶贫资金分配使用中存在的问题线索,一查到底,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查明不放过、追责不到位不放过。对存在的问题实行台账式管理,逐一登记造册、逐一督促整改、逐一核查销号。

六是明确工作要求,统一思想认识,通过这次专项治理,能够及时解决扶贫领域“四风”问题,为确保到2020年锡盟现行农村牧区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落实工作责任,增强抓好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党组书记、局长为第一责任人,纪检组长、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各相关业务科室、局属单位是专项治理的重要主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细化方案、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