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支持双创示范基地建设意见加快新旧动能转换
2018-04-09 08:47:56

文件名称:山东出台支持双创示范基地建设意见加快新旧动能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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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出台《关于支持双创示范基地建设推进全省双创深入发展的实施意见》,从强化创新载体培育、完善人才激励政策、建设一流创新创业环境等方面,推动创新创业资源向双创示范基地集聚,带动全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向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发展,加快新旧动能转换。

一是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积极争取国家重大创新项目和创新领域国家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落户双创示范基地。双创示范基地建设依托单位为高校和科研院所的,鼓励其建立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允许提取不低于10%的成果转化收益用于机构绩效奖励,强化科技成果以许可方式对外扩散。通过引导组建学科性公司,推动高校技术成果对口转移。引导有条件的双创示范基地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扩大知识产权快速维权覆盖面。发展专利保险、科技保险,为创新创业提供更加全面的风险保障。

二是深化人才制度改革。鼓励高校科研人员依法适度兼职兼薪和离岗创新创业,促进科研人员在高校和企业间合理流动。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加强高端人才引进,支持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引导符合条件的双创示范基地建设院士工作站、千人计划专家工作站、省级专家服务基地,柔性引进关键领域高层次创新人才。进一步优化外国人才申请签证、工作许可、居留许可证办理程序,吸引更多高端急需紧缺人才来鲁创新创业。

三是设立专业化行政审批机构。鼓励区域示范基地设立专业化的行政审批机构,实行审批职责、审批事项、审批环节“三集中”。全力推进部门领域内综合执法,加快县级跨部门、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实现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完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加快部门并联审批,促进部门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建立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全面清理规范各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省级不再收取涉企投资项目的审批中介服务、强制性检验检测等费用。深化科技、教育、国企领域改革,推进科研院所和高校整合,促进知识、技术、信息、数据等新生产要素合理流动、有效集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