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通报屯昌 “2017·9·24”较大交通事故处理结果
2018-03-09 08:22:43

文件名称:省政府通报屯昌 “2017·9·24”较大交通事故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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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通报屯昌“2017·9·24”较大交通事故处理结果

依法依规处理27名责任人和2家责任单位

本报海口3月8日讯(记者良子特约记者周平虎通讯员吴坤明)近日,省“2017·9·2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通报了该起事故的原因分析、性质的认定,以及对屯昌县、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共27名事故责任人员和2家事故责任单位的处理结果。其中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移送司法机关6人,党纪政纪处分13人,琼中、屯昌负责治超、分管交通工作的5名县领导被问责。

2017年9月24日11时45分,我省屯昌境内224国道110公里处发生一起货车与大客车相撞的较大交通事故,事故造成7人死亡、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580万元。

经调查认定,屯昌“9·2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因驾驶员驾驶制动性能不合格的货车,超限超载造成车辆失控、占道行驶等因素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同时暴露出相关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监管不到位引起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故发生后,省政府成立了由省公安厅牵头,省监察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安监局、省总工会、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等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邀请省人民检察院参加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严格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清了事故原因,认定事故性质,分清事故责任,对事故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提出了处理意见。同时,针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措施和建议。

近日,海南省人民政府作出批复,同意事故调查组对该事故的原因分析、性质的认定,以及对屯昌县、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的事故责任人员及单位的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