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科委关于开展2018年上海市优秀科普作品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8-03-08 22:25:44

文件名称:上海市科委关于开展2018年上海市优秀科普作品评选活动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沪科〔2018〕59号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上海市优秀科普作品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实施《上海市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和《上海市科普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进一步推进上海科普事业发展,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决定开展2018年上海市优秀科普作品评选活动。

一、评选要求

1.参选作品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科普作品包括科普微视频(时长为2至5分钟)和科普图书(含译著和再版图书,且未曾获过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或被科技部等国家行政管理部门、中国科协、中国作协评选为优秀科普作品;科普系列图书应为全部出版完成的作品,不接受丛书中的单册或部分作品);

(2)科普作品须为上海单位制作拍摄或出版;

(3)科幻作品不在本次评选范围之内;

(4)参选的科普微视频应为2017年1月1日之后完成并已播出过的原创作品。视频应在电视台播出或国内主流网络平台、具有广泛影响的专业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上播放且累计点击量不低于10万次;

(5)参选的科普图书应为2016年1月1日以后正式出版发行的图书,图书发行量应达到3000册以上。

2.参选作品内容应符合以下要求:

(1)科普作品应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符合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符合法律、法规,有利于推动上海科普事业发展,有利于提升公民科学素质;

(2)科普作品应具备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的内涵;

(3)科普作品应具有较强的科学性、知识性、趣味性、艺术性;

(4)科普作品应为原创,作者应承诺参选作品的原创性,保证拥有参选作品的自主知识产权,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5)科普作品的文字应为简体中文,语言应为普通话。

3.参选科普微视频还需要符合以下要求:

(1)与内容要求相关的纪录片、DV短片、视频剪辑、动画、动漫等;

(2)通过PC、手机、相机、摄像头、DV、DC、MP4等多种视频终端摄录;

(3)须为MP4格式的高清视频。

二、报名方式

1.各委办局、各区科委(协)可推荐科普微视频、科普图书各5部;

2.科普作品的第一创制(主编)单位可以直接推荐;

3.科普作品的作者自荐。

三、注意事项

1.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30日(周五)下午15:00。

2.申报参加优秀科普微视频评选须提交:《2018年上海市优秀科普微视频评选申报表》(纸质版6份)及微视频光盘(3套)。

3.申报参加优秀科普图书评选须提交:《2018年上海市优秀科普图书评选申报表》(纸质版6份)及参评科普图书(6套)。

4.凡参加本次评选的材料恕不退还。

5.凡参加本次评选视作同意上海市科普相关服务平台可以公益使用参选科普作品。

四、评选办法

经资格审查,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将聘请有关专家成立评议专家组,对参评的科普作品进行评议,形成优秀科普作品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作为2018年上海市科普优秀作品向社会推介。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俊尤薪皓

电话:64332556-811传真:64330994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淮海中路1634号505室

附件:

1.2018年上海市优秀科普微视频评选申报表

2.2018年上海市优秀科普图书评选申报表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