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正在整改问题进行挂牌督办的通知
2018-03-08 22:24:00

文件名称:关于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正在整改问题进行挂牌督办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市(地)委、政府(行署),省直各有关单位:

按照2018年2月24日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要求,决定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中6项未按期完成整改、4项限期整改和8项2020年应完成整改等问题进行公开挂牌督办。请你们按照要求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挂牌督办事项完成后,要将解除挂牌督办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报送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将组织核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重要意义

要用实际行动体现四个意识、贯彻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体现新发展理念、体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守住环保底线。既要坚决做好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也要坚决防控新污染源生成,特别是水源地保护、大气污染、畜牧业新增污染、工业企业排污等方面。

二、明确责任分工,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各地要切实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实施市级领导包案制,逐一明确具体问题负责人,督促责任落实到位。执行最严格的风险管控措施,实施驻点督查督办,确保各时间节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开展不间断巡查,对仍不能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的,启动问责程序。

三、认真实施过程控制,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一是要科学、具体、专业把握节奏。认真分析6项未按期完成整改、4项限期整改和8项2020年应完成整改等问题整改进展情况,明确技术标准,保障资金投入,合理、实事求是地在总体整改节奏内确定整改完成时限和主要控制节点。二是要拆分细化节点。6项未按期完成整改问题要尽快完成,4项限期整改问题要逐一制定技术和投入方案,明确完成时限,按月确定时间控制节点和各节点推进措施;8项2020年应完成整改问题要明确2018年底、2019年底、2020年底3个控制节点的完成指标和各节点推进措施。三是要及时报送整改方案。各地、各单位要在3月底前将上述3类问题整改方案以市委、市政府和有关省直单位名义报送领导小组。省直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整改工作的专业化、具体化指导,准确掌握情况,提出合理建议。

四、加强信息公开,跟踪整改成效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报道整改进展(除因涉密或易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等原因不便公开事项外),6项未按期完成整改和4个限期整改问题每月报道一次,8项2020年应完成整改的问题每季度报道一次,直至整改完成。

附件:挂牌督办事项

黑龙江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3月1日

(采编:柳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