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信委关于永泰县富泉溪二级和三级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并网运行条件确认的批复
2018-03-07 11:08:52

文件名称:福建省经信委关于永泰县富泉溪二级和三级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并网运行条件确认的批复

文件编号:闽经信函能源〔2018〕156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福州市经信委:

你委《关于转报永泰县聚源水力发电有限公司富泉溪梯级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一期工程并入电网运行的请示》(榕经信审批〔2018〕4号)悉。

永泰县富泉溪梯级水电站(含一、二、三级)增效扩容改造工程由泰县聚源水力发电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一期工程是对富泉溪二级、三级水电站进行增效扩容改造,其中二级水电站装机规模由2×0.63万千瓦扩容至2×0.68万千瓦、三级水电站装机规模由2×0.65万千瓦扩容至2×0.70万千瓦。工程初步设计方案已经福州市水利局、财政局联合审批并变更(榕水利批〔2016〕26、27号文,榕水利批〔2017〕34、35号文),梯级水电站(含一、二、三级)增效扩容改造工程接入系统方案已经国网福建电力有限公司审查批复(闽电函〔2017〕271号文)。经现场核查,二级、三级水电站发电机组、机械及电气设备已基本安装到位,具备并网运行条件。

经研究,同意永泰县富泉溪梯级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一期工程二级(2×0.68万千瓦)、三级(2×0.70万千瓦)水电站并入电网运行。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2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