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审判管理理论专业委员会关于申报2018年度人民法院审判管理重大研究课题的通知
2018-02-13 10:23:12

文件名称: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审判管理理论专业委员会关于申报2018年度人民法院审判管理重大研究课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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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进一步提升人民法院审判管理理论化科学化水平,充分发挥审判管理在推进执法办案、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审判管理理论专业委员会确定了2018年度人民法院审判管理重大研究课题,现就课题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课题目录

1.加强审判管理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理论与实践研究;

2.执法办案范畴界定与法官业绩评价问题研究;

3.裁判文书质量管理与说理改革实践研究;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应当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具有较强法学研究能力,对申报课题具有一定研究基础,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申报单位主持人应当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者担任副局级以上职务。

2.申报单位应当在课题目录中选择1个研究课题进行申报,填报《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审判管理理论专业委员会2018年度人民法院审判管理重大研究课题申报书》(详见附件)一式9份。申报书应当在2018年3月9日前寄送至审判管理理论专业委员会秘书处(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管办),截止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

三、确定承办单位

1.课题申报时间截止后,审判管理理论专业委员会将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议,并以通知形式确定课题承办单位。审判管理理论专业委员会将对每个课题给予一定研究经费资助。

2.申报法院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合作或者申报单位有相应配套资金资助的,在确定课题承办单位时予以优先考虑。所有课题应当在2018年8月31日前完成研究任务。

四、其他事项

《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审判管理理论专业委员会2018年度人民法院审判管理重大研究课题申报书》应当采用WORD格式、A4纸打印一式9份(含原件1份、复印件8份)。课题主持人资格证明等其他申报材料,也请一并在2018年3月9日前寄送至审判管理理论专业委员会秘书处。以上材料需将电子版发送至审判管理理论专业委员会电子邮箱,邮件题目格式为:审管专委会2018年度重大课题+申报单位。

联系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谢亮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蒋明军

联系电话:010-67558081;023-67673563

邮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红锦大道58号(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

邮编:401147电子邮箱:spgltongxun@163.com。

附件:《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审判管理理论专业委员会2018年度人民法院审判管理重大研究课题申报书》

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审判管理理论专业委员会

2018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