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政府关于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18-02-13 10:03:33

文件名称:陕西省政府关于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国务院:

2017年,我省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依法全面履职,完善行政制度,推进科学决策,规范文明执法,强化权力制约,有效化解矛盾,有力地推进了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有效转变政府职能。在削减行政许可事项、加强权责清单动态管理的基础上,我省在4个市(区)、22个县(区)和9个开发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2017年10月1日起,在全省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为有效化解“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突出问题,将100项行政许可等事项纳入“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完成各级各部门“一单两库一细则”建设,建成上联国家,覆盖53个省级部门、460个市级部门和2080个县级部门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2017年7月起,全面开展了“减证便民”专项行动,进一步优化了营商环境,行政效能大大提高。

二、发挥立法引领作用,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创新法规规章起草、调研、论证、审查等方式,服务保障全省深化改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利益。法规规章草案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全部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通过召开座谈会、咨询会、论证会等方式征求意见,扩大公众参与度,体现民意、集中民智。2017年,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提交地方性法规草案7件,制定和修订省政府规章13件,在各相关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如《关于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部分省级管理事项的决定》《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办法》等省政府规章,对于推进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提供了法律支持。积极开展法规规章立法评估,不断提高政府立法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如对《陕西省涉及国家安全建设项目管理条例》进行了立法前评估,委托第三方对《陕西省实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办法》进行了立法后评估等。坚持“立改废”并举,维护法制统一,以“放管服”改革、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等为重点,对2017年6月30日前制定发布且现行有效的276件地方性法规、251件省政府规章以及1254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三、完善制度机制,行政决策水平进一步提高。全省各级政府和部门积极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行政决策程序,在作出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与利害关系人进行充分沟通,切实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全面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全省各级政府研究或出台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前,必须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进一步加强了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市(县)级政府及其部门全面实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的“三统一”制度,严格前置审核和备案审查,做到“凡文必审、有件必备、有错必纠”,规范性文件质量得到了明显提高。省政府法制办全年审核以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草案286件,备案审查设区市政府印发的规范性文件106件、省级部门印发的规范性文件140件。全省各级政府和部门均实现了行政机关法律顾问全覆盖,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行依法行政中发挥了积极作用。2017年,省政府法律顾问参与省政府重大决策、涉法事务和案件研究论证140余件,为政府决策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

四、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持续深化,执法重心向市县两级下移。完善市县两级政府行政执法管理体制,着重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城市管理、文化旅游综合执法。持续推进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行政裁量范围、种类、幅度。印发了《陕西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规定(试行)》《陕西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试行)》《陕西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人员行为和行政执法活动。对全省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全面清理,确定了759名依法行政监督员和133名依法行政特邀监督员,加强了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力度。

五、积极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加强综治、公安、法院、信访、司法协调联动机制建设,各相关主体认真履行职责分工,依法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创新开展普法活动,健全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推动形成“大普法”格局。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大力实行“阳光复议”。坚持以案宣法,及时纠正个别行政机关不当行政行为,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立与司法机关沟通联系制度,省政府法制办和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行政审判和行政应诉工作机制的意见》,实行信息共享,加强沟通协调和配合。促进仲裁工作发展,拓宽仲裁领域,加强仲裁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仲裁委员会结合本地区经济、仲裁发展的大趋势和自身特点,大力推行仲裁制度,不断提高仲裁公信力,加强与行业协会的联系和合作,积极发展行业仲裁,从工商、建筑、保险、金融等传统仲裁领域逐步向证券、科技、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等重要系统推行。贯彻执行《陕西省人民调解员管理服务办法》,创新开展了市、县人民调解协会和县(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双建”工作,建立了劳动人事争议纠纷、消费纠纷、医患纠纷等八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加强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配合。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深入推进“阳光信访”,省政府制定了《陕西省网上信访大厅管理办法》,规范了网上信访业务的受理办理流程,方便群众通过网上信访大厅“一站式”网上投诉反映问题。

六、强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强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省各地各部门开展了全方位、立体化法治宣传活动,通过举办法治讲座、组织法律知识培训等多种方式,着力培育和强化领导干部和政府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省委、省政府联合印发了《陕西省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安排意见》,召开了全省建设法治政府推进大会。省政府法制办牵头组织了五个督察组,对全省落实《纲要》特别是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情况进行了督察。

2017年,我省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还有短板;二是立法的操作性、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行政执法还有待进一步规范;四是法制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还不能完全适应法治政府建设的需要。2018年,我省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抓好《纲要》和我省实施方案各项任务的落实,矢志追赶超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

专此报告。

陕西省人民政府

2018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