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对中国航天三江集团公司的嘉奖令
2018-02-07 14:15:08

文件名称:省政府对中国航天三江集团公司的嘉奖令

文件编号:鄂政发〔2017〕5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2017年1月9日12时11分,由中国航天三江集团公司研制的快舟一号甲固体运载火箭在中国酒泉卫星发射中心,以一箭三星的方式将吉林一号灵巧视频卫星03星、行云试验一号卫星、凯盾一号卫星准确送入预定轨道,圆满完成了首次商业发射任务。此次任务突破我国传统发射模式,首次采用商业发射合同组织形式,开创了中国商业航天发展的新篇章,在我国商业航天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是湖北省军民深度融合发展的又一重大成果。

航天产业是国家重点布局和支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商业航天已成为我国航天事业发展的新动力。目前,我省正在积极打造武汉国家航天产业基地,加快发展我省商业航天产业,对推动全省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中国航天三江集团公司作为武汉国家航天产业基地建设的主体单位之一,坚持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和管理创新,克难攻坚,勇于探索,努力提升运载火箭的可靠性和性价比,实现了从签订发射服务合同到完成发射任务仅用8个半月的“快舟”速度,开创了互联网时代商业航天发射服务的“快舟”模式。为表彰中国航天三江集团公司在推动湖北商业航天产业发展上作出的突出贡献,省人民政府决定予以通令嘉奖。

希望中国航天三江集团公司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战略,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积极投身武汉国家航天产业基地建设,加大“快舟”系列型号火箭的研制及商业发射业务承接工作力度,着力培育壮大以商业航天为代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为我省加快推进“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进程再立新功!

2017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