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关于追授李永康同志“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的决定
2018-01-30 14:23:13

文件名称:人社部关于追授李永康同志“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的决定

文件编号:人社部发〔2017〕103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人社部发〔2017〕10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部属各单位、公务员局:

近年来,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服务群众、保障民生、维护稳定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涌现出许多先进典型,李永康同志就是其中的优秀代表。

李永康,男,汉族,四川绵阳人,1963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1985年8月参加工作。生前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2017年10月11日,李永康同志在赴南疆工作期间,突发疾病,因公牺牲,享年54岁。

李永康同志参加工作32年以来,始终信念坚定,对党忠诚,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党中央治疆方略。始终敬业奉献,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始终严于律己,率先垂范,求真务实,敢于担当。2016年9月到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作以来,李永康同志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兵团深化改革、向南发展、人口集聚战略等决策部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取得明显成绩,就业局势持续保持稳定,社会保险平稳运行,人才队伍建设扎实推进,人事管理进一步加强,工资收入分配工作有序开展,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李永康同志是新时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者的优秀代表,是新时期弘扬兵团精神、传承优良传统的先进典型,是用生命践行忠诚、干净、担当要求的楷模。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追授李永康同志“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向李永康同志学习,学习他对党忠诚、不忘初心的政治品格,学习他心系人民、服务群众的崇高精神,学习他敢于担当、无私奉献的优秀品质,学习他廉洁从政、克己奉公的道德情操,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不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积极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改革发展,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继续奋斗!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17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