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实施意见
2018-01-19 01:12:21

文件名称:辽宁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实施意见

文件编号:辽政发〔2017〕54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40号)精神,顺应互联网技术与经济社会深度融合的发展形势,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发展活力和内需潜力,优化消费环境,促进我省信息消费快速发展,带动其他领域消费快速增长,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新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三个推进”,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创新驱动、需求拉动、协同联动原则,围绕创新生活类信息消费、推广均等公共服务类信息消费、培育支撑行业信息化的新兴信息技术服务、推动新型信息产品消费四大发展领域,加强信息消费支撑基础建设,升级智能化、高端化、融合化信息产品,优化信息消费环境,提高信息消费供给水平,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生活需求的各类便民惠民服务新业态,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省信息消费规模预计达到1200亿元。全省信息产业规模保持年均10%以上的增长速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3800亿元,信息产业作为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重要部分,成为经济发展支柱产业之一。网络提速降费取得明显成效,信息技术在消费领域的带动作用显著增强,基于网络平台的新型消费快速成长,线上线下协同互动的消费新生态发展壮大,信息消费产品供给和信息服务能力明显提升。

二、升级信息产品,提高信息消费供给水平

(一)推广数字家庭产品。重点推进国家(大连)视听产业园建设,完善上下游产业链,支持企业研制智能电视、智能音响、智能安防、智能环保、智能健康等新型数字家庭终端产品。引导消费级无人机、智能服务机器人等产品研发和产业化,推进数字多媒体终端及配套产品发展。支持大连市建设国家级数字家庭应用示范基地,着力推动数字家庭产品的应用示范,积极培育智能家居“产品+服务”模式,构建基于信息消费的数字娱乐、数字教育、数字健康等数字家庭运营平台,实现智能生活和智慧家庭。加强人工智能核心技术及平台开发,推动虚拟现实、增强现实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鼓励各地区采用多种方式促进信息终端普及。

(二)拓展新兴应用电子产品。大力发展基于第四代移动通信(4G)及以上技术的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产品,开发面向老年人的健康管理类智能可穿戴产品,推介适合农村及偏远地区的移动智能产品。重点推进小型纸币清分机和自动柜员机等金融电子产品、电池管理系统和车载通信等汽车电子产品、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CT)和彩超等医疗电子产品、矿山仪器仪表和全自动粒度仪等工业用智能仪器仪表产品、太阳能光伏和发光二极管(LED)照明等能源电子产品的生产能力建设,不断提升应用电子产品供给水平,满足社会信息消费需要。

(三)提升信息技术服务能力。支持大型企业建立基于互联网的“双创”平台,为全社会提供专业化信息服务。发挥好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作用,引导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平台化发展。鼓励信息技术服务企业积极发展位置服务、社交网络等新型支撑服务及智能应用。大力发展工业软件和解决方案,以信息技术促进工业企业研发设计创新、业务流程优化和商业模式创新。支持地方联合云计算、大数据骨干企业为当地信息技术服务企业提供咨询、研发、培训等技术支持,推动提升“互联网+”环境下的综合集成服务能力,开展基于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试点应用。推介适合农村及偏远地区的移动应用软件,推动民族语言软件研发,减少少数民族使用移动智能终端和获取信息服务的障碍。进一步完善辽宁12316金农热线服务平台建设,提升服务能力,构建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生产和学习交流平台。

(四)丰富数字创意内容和服务。推进数字内容创新发展,加快文化资源的数字化转换及开发利用,构建新型、优质的数字文化服务体系。重点引导传统出版单位深入开展数字化转型升级,积极参与国家数字化转型升级评估活动,加快优势存量资源数字化转换及开发利用。进一步推动传统出版与新兴出版融合发展,鼓励出版单位充分利用新媒体技术,推出多种形态多终端发布的优秀出版物。定期开展优秀原创网络视听节目征集推选活动,生产更多优秀网络视听节目作品,不断提高我省网络视听网站服务能力和水平。

(五)壮大在线教育和健康医疗。建设课程教学与应用服务有机结合的优质在线开放课程和资源库。鼓励学校、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面向继续教育开发在线教育资源。运用互联网促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推进网上学习培训。推动在线开放教育资源平台建设和移动教育应用软件研发,支持大型开放式网络课程、在线辅导等线上线下融合的学习新模式,培育社会化的在线教育服务市场。进一步完善辽宁12320健康服务通平台,引导省内三甲医院为用户提供医院门诊线上服务,实现统一预约挂号、移动支付、诊间支付、检查检验结果查询、信息推送等便民功能,提供微信公众号、支付宝服务窗、手机应用程序(APP)等多种服务渠道,开展健康知识宣传,改善患者就医体验。建设“健康辽宁影像云平台”,开展远程影像、远程病理等服务,打造基层检查、市县级诊断、省级会诊的新远程医疗服务模式,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建立商业医疗保险统一理赔结算信息系统,引导医院与保险公司加强合作,促进商业保险业创新发展,满足群众多元化需求。进一步推进全省社会保障卡的发放和应用,在全省范围内逐步开展社会保障卡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等网上信息查询工作。

(六)推进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建设。培育支撑行业信息化的新兴信息技术服务,重点发展面向垂直领域的电子商务平台服务,鼓励电商、物流、商贸、邮政等社会资源合作构建农村购物网络平台。支持重点行业骨干企业建立在线采购、销售、服务平台,推动建设一批第三方工业电商服务平台。培育基于社交电子商务、移动电子商务及新技术驱动的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建立完善新型平台生态体系。积极稳妥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

三、加强信息消费支撑基础建设,扩大信息消费覆盖面

(一)推动信息基础设施提速升级。以沈阳市、大连市为中心,建设省“无线宽带城市群”。加大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全力推进4G网络建设,着力加大城市地区4G网络连续覆盖、深度覆盖水平,加快提升行政村的普及覆盖水平,并不断向20户以上自然村延伸,加强高速公路、高速铁路、景区等重点场所4G网络覆盖,推进商业楼宇、地铁、机场等公共区域的室内深度覆盖,逐步缩小信号盲区范围。密切跟踪第五代移动通信(5G)研发和标准化进程,积极争取沈阳、大连等城市建设5G试验网络,提前进行5G网络部署。全面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深化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在行政村通宽带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光纤到村改造,实现行政村全部光纤通达,持续推进宽带网络向20户以上自然村延伸,对农村宽带网络进行优化升级,实现农村家庭用户具备100兆比特每秒以上接入服务能力。加快推进物联网基础设施部署,推动农业物联网区域试验。开展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促进工业互联网发展。推进实施云计算工程,引导各类企业积极拓展应用云服务。

(二)推动信息消费全过程成本下降。重点在通信、物流、信贷、支付、售后服务等关键环节全面提升效率、降低成本。深入挖掘网络降费潜力,加快实现网络资费合理下降,通过定向流量优惠、闲时流量赠送、定制个性化套餐、推出低价流量包等方式,降低单位带宽产品价格和单位流量平均价格,提升产品性价比,扩大用户惠及范围,不断提升网络质量和业务产品创新能力,加强企业内部客户服务支撑能力,制订并落实提速降费的各项措施,有效推进降费。建立标准化、信息化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推进物流业信息消费降本增效。

(三)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针对提供信息产品和服务等的信息消费企业特点和实际需求,在信贷审批流程、抵押担保、信贷产品、综合金融服务等方面,开展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有效提升金融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支持符合条件的信息消费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拓宽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与信息消费企业开展合作,为信息消费者提供便捷的消费、支付渠道和环境。引导金融机构拓宽安全、便捷、高效的信息消费领域小微商户的资金结算渠道,满足符合条件的信息消费领域小微商户的支付服务需求。推动辽宁银行业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丰富信息消费金融服务渠道,提升信息消费金融服务效率,扩大信息消费金融服务空间,拓展信息消费金融服务广度和深度,降低信息消费金融服务成本。鼓励省内保险机构结合辽宁实际,向各保险总公司申请更多适合信息消费的保险产品,丰富产品体系。

(四)提升消费者信息技能。按照国家实施消费者信息技能提升工程要求,选择部分地区开展信息技能培训项目,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宣传引导活动,面向各类消费主体特别是信息知识相对薄弱的农牧民、老年人等群体,普及信息应用、网络支付、风险甄别等相关知识。组织开展信息类职业技能竞赛,培养、选拔一批信息行业优秀高技能人才。

(五)增强信息消费体验。开展“信息消费城市行”活动,鼓励地方和行业开展信息消费体验周、优秀案例展示等各种体验活动,扩大信息消费影响力。鼓励企业利用互联网平台深化用户在产品设计、应用场景定制、内容提供等方面的协同参与,提高消费者满意度。支持企业加快线上线下体验中心建设,积极运用虚拟现实、增强现实、交互娱乐等技术丰富消费体验,培养消费者信息消费习惯。

四、强化支持保障,优化信息消费发展环境

(一)加强和改进监管。坚持包容审慎监管,加强分类指导,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推进辽宁自贸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放宽新业态新模式市场准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积极应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创新行业服务和管理方式,加强支付结算管理,落实银行账户实名制,加强银行卡信息的安全管理,持续开展银行卡信息泄露风险检查,强化银行卡风险防控,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和规范信息消费环境。根据国家部署,逐步放松信息通信行业具有竞争性领域的市场准入,鼓励民间资本通过多种形式参与信息通信业融资、投资建设和运营等,逐步形成国有资本和民间资本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市场格局。深化电信体制改革,积极鼓励民间资本进入互联网数据中心(IDC)和互联网服务提供商(ISP)领域,促进互联网行业健康发展,拓展潜在消费市场。有序推进相关区域内增值电信业务进一步试点对外开放。

(二)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健全用户身份及网站认证服务等信任机制,提升网络支付安全水平。深入推进电话用户实名登记,确保新入网用户全部实名登记,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未实名老用户补登记力度,不断提高用户实名登记率。完善网站备案和网络互连协议(IP)地址资源数据库,提高网站和域名实名准确率。以强化基础资源管理、巩固提高备案率为目标,规范域名和IP地址的申请、分配和备案管理。结合全面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将相关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权力所产生的信息纳入省信用数据交换平台和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依法依规在“信用辽宁”网站公示,营造公平诚信的信息消费市场环境。

(三)加强个人信息和知识产权保护。贯彻落实《网络安全法》相关规定,加快建立健全个人信息保护法规规章和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企业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的责任,全面规范个人信息采集、存储、使用等行为,防范个人信息泄露和滥用,依法加大对窃取、贩卖个人信息等行为的处罚力度。进一步完善网络侵权盗版工作机制,在全省组织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专项行动,不断完善全省联合打击工作机制,以查办案件为重点目标,保持对网络文学、影视、动漫、教材等领域和电子商务、软件应用商店等平台版权秩序的整治力度,严格新闻作品转载使用,将新型传播方式纳入版权监管范围,做好宣传和指导工作,不断提升网络运营商、网站经营者版权自律水平。健全知识产权侵权查处机制,提升网络领域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水平,加强网络文化知识产权保护。

(四)提高信息消费安全性。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深入推进互联网管理和网络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加强移动应用程序和应用商店网络安全管理,规范移动互联网信息传播。完善网络安全标准体系,建设标准验证平台,支持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安全评估和认证工作。进一步加强全省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国家政策和相关要求,切实规范省内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运行秩序,依法依规查处非法、违规视听网站。根据国家网络视听节目信息库提示,结合重要时间节点,按规定适时开展专项监听监看工作,严防各类有害网络视听节目,确保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导向安全。做好网络购物等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依法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切实降低信息消费风险。开展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开展以消费品为主要内容的质检利剑专项执法行动,加大对质量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五)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深入推进信息消费试点示范城市建设。鼓励各地区依法依规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加大对信息消费领域技术研发、内容创作、平台建设、技术改造等方面的财政支持,支持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建设。及时将信息行业急需紧缺工种纳入职业培训政府补贴专业目录,指导各级各类培训机构积极开展信息行业职业培训,对培训合格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促进社会资本对信息消费领域的投入。围绕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应用电子等方向,积极争取国家科技计划支持,完善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加强关键技术攻关与重点产品开发,提升我省面向信息消费领域的科技创新能力。支持互联网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经认定为高新技术的互联网企业依法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加快全省互联网企业创新发展。

(六)加强统计监测和评价。按照国家统计监测和评价机制工作部署,加强地方、行业、重点企业间的协调联动,适时建立健全全省信息消费统计监测制度和信息消费评价机制,加强督查检查,指导和推动信息消费持续健康发展。

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根据职责分工,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加强组织实施,抓紧制定出台配套政策措施,扎实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到位。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辽宁省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0日

附件

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有关任务目标截至2020年)

序号

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

1

推广数字家庭产品,支持企业研制智能电视、智能音响、智能安防、智能环保、智能健康等新型数字家庭终端产品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等

2

鼓励各地区采用多种方式促进信息终端普及

地方各级政府

3

大力发展基于第四代移动通信(4G)及以上技术的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产品,开发面向老年人的健康管理类智能可穿戴产品,推介适合农村及偏远地区的移动智能产品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农委等

4

支持大型企业建立基于互联网的“双创”平台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通信管理局等

5

提升信息技术服务能力,大力发展工业软件和解决方案,以信息技术促进工业企业研发设计创新、业务流程优化和商业模式创新。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等

6

发挥好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作用,引导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平台化发展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等

7

推动信息技术服务企业提升“互联网+”环境下的综合集成服务能力,开展基于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试点应用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等

8

推进数字内容创新发展,加快文化资源的数字化转换及开发利用

省文化厅、省委网信办、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等

9

建设课程教学与应用服务有机结合的优质在线开放课程和资源库

省教育厅等

10

完善辽宁12320健康服务通平台,引导省内三甲医院为用户提供医院门诊线上服务,实现统一预约挂号

省卫生计生委等

11

建设“健康辽宁影像云平台”,建立商业医疗保险统一理赔结算信息系统,推动在线健康服务等应用。在全省范围内逐步开展社会保障卡医药消费及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等网上信息查询工作

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

12

支持重点行业骨干企业建立在线采购、销售、服务平台,推动建设一批第三方工业电商服务平台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等

13

积极稳妥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

省商务厅等

14

以沈阳市、大连市为中心,建设省“无线宽带城市群”

省通信管理局等

15

加大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推进4G网络建设,着力加大城市地区4G网络连续覆盖、深度覆盖水平,加快提升行政村的普及覆盖水平

省通信管理局等

16

密切跟踪5G研发和标准化进程,积极争取沈阳、大连等城市建设5G试验网络,提前进行5G网络部署

省通信管理局等

17

全面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

省农委等

18

深化电信普遍服务试点

省通信管理局、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等

19

开展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促进工业互联网发展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通信管理局等

20

推进实施云计算工程,引导各类企业积极拓展应用云服务

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通信管理局等

21

深入挖掘网络降费潜力,加快实现网络资费合理下降

省通信管理局等

22

建立标准化、信息化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推进物流业信息消费降本增效

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物价局、省通信管理局等

23

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信息消费发展

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辽宁银监局、辽宁保监局等

24

按照国家实施消费者信息技能提升工程要求,选择部分地区开展信息技能培训项目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农委等

25

组织开展信息类职业技能竞赛,通过竞赛培养、选拔一批信息行业优秀高技能人才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等

26

开展“信息消费城市行”活动,鼓励地方和行业开展信息消费体验周、优秀案例示范等各种体验活动,扩大信息消费影响力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等,有关地方政府

27

坚持包容审慎监管,加强分类指导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工商局等

28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推进辽宁自贸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

省编委办、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政府法制办等

29

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省公安厅、省通信管理局、省委网信办、人民银行沈阳分行、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等

30

深化电信体制改革,积极鼓励民间资本进入互联网数据中心(IDC)和互联网服务提供商(ISP)领域,促进互联网行业健康发展,拓展潜在消费市场

省通信管理局等

31

有序推进相关区域内增值电信业务进一步试点对外开放

省通信管理局、省商务厅等

32

健全用户身份及网站认证服务等信任机制

省通信管理局、人民银行沈阳分行、省委网信办等

33

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全面规范个人信息采集、存储、使用等行为,防范个人信息泄露和滥用,加大对窃取、贩卖个人信息等行为的处罚力度

省委网信办、省通信管理局、省公安厅等

34

进一步完善网络侵权盗版工作机制,在全省组织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专项行动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委网信办、省通信管理局、省公安厅等

35

提升网络领域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水平,加强网络文化知识产权保护

省知识产权局、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委网信办等

36

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深入推进互联网管理和网络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加强移动应用程序和应用商店网络安全管理,规范移动互联网信息传播

省委网信办、省通信管理局、省公安厅等

37

完善网络安全标准体系,建设标准验证平台,支持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安全评估和认证工作

省委网信办、省通信管理局、省公安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质监局等

38

做好网络购物等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依法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

省工商局等

39

开展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开展以消费品为主要内容的质检利剑专项执法行动,加大对质量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省质监局等

40

鼓励各地区依法依规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加大对信息消费领域技术研发、内容创作、平台建设、技术改造等方面的财政支持,支持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建设

省直有关部门、省财政厅等,有关地方政府

41

支持互联网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经认定为高新技术的互联网企业依法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加快促进全省互联网企业创新发展。

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等

42

按照国家统计监测和评价机制工作部署,适时建立健全全省信息消费统计监测制度和信息消费评价机制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统计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