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第五批法律实习生人选的公告
2018-01-17 18:50:03

文件名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第五批法律实习生人选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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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推动完善社会主义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法律实习生制度的规定》和工作实际需要,经研究,接收以下50名学生为最高人民法院第五批法律实习生(排名不分先后):

北京大学:卢晔、许一君

清华大学:高颖、林君瑶

中国人民大学:张振锋、王怡然

中国政法大学:陈思同、戴宇鑫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王俊毅、牛紫光

中共中央党校:李国冉

中央财经大学:冉博

中央民族大学:王红蕾

外交学院:朱怡丹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翟会杰、李晨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杨帅

北京交通大学:任才

北京师范大学:郭育嘉

北京邮电大学:赵倩

首都师范大学:王亚南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黄诗卉

南开大学:李博

天津财经大学:宗艺伟

天津师范大学:卢滢伊

河北大学:王晓儒

吉林大学:张笑月

华东政法大学:程溪、赵楚楚

同济大学:王培慧

上海交通大学:吴佩乘

浙江大学:朱磊磊

山东大学:王胜、柴雨润

中国海洋大学:张月

东南大学:郭雪雯

武汉大学:石为民、芮心玥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徐懿、胡修文

暨南大学:张晓晗

海南大学:杨京紫、何博芳

西南政法大学:姜山、程绍阳

云南大学:卓瑞

西北政法大学:胡亮、田红丽

兰州大学:冯芸、张译之

衷心感谢各有关院校和法学研究机构对我院工作的大力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

2018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