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省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2018-01-16 23:12:54

文件名称:关于福建省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文件编号:——2017年1月18日在福建省第十二届人大第五次会议上福建省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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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代表

受福建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将福建省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提请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016年,在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下,全省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落实新发展理念,认真执行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扎实抓好稳增长、调结构、强动力、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全省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初步统计,全省生产总值28519.15亿元,增长8.4%。

一年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成效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

(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任务有效落实,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

全面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去一降一补”取得积极成效。出台化解部分行业过剩产能意见等政策措施,推动钢铁去产能445万吨、煤炭去产能297万吨,均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因城施策去库存,全省商品房库存5417.3万平方米,减少1995.1万平方米,去化周期15个月,比年初减少9个月。推动企业调整融资结构降低杠杆率,49家次企业境内外上市融资再融资632.5亿元,新增194家新三板挂牌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产负债率下降0.9个百分点。出台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意见,全省减轻企业负担353亿元。着力扩大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推出两批22个补短板投资工程包,完成投资975.9亿元。

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产业转型升级取得进展。第一、二、三产业分别完成增加值2364.14亿元、13912.73亿元和12242.28亿元,增长3.6%、7.3%和10.7%。

农业生产总体平稳。扎实抓好粮食产能区和农业“五新”工程建设,积极促进特色现代农业发展。农林牧渔业总产值4155.68亿元,增长3.7%。粮食总产量650.9万吨;肉蛋奶和水产品产量均增长4.6%;设施农业面积达180多万亩,其中千亩以上规模基地超过110个,新建省级补贴的温室大棚面积2万亩。省级以上农业重点龙头企业销售收入3074.5亿元,增长5.4%。长泰枋洋水利枢纽工程、德化彭村水库等一批重大水利项目加快推进,平潭及闽江口水资源配置工程、罗源霍口水库等重大项目可研获批并开工建设,全省水利完成投资超过370亿元。

工业生产保持稳定。积极推动科技创新在产业转型升级中发挥支撑引领作用,指导企业用好提质增效各项政策措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1017.39亿元,增长7.6%,其中民营工业增加值增长9%。电子、机械、石化三大主导产业增加值增长10%;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11.7%,占工业增加值比重为10.1%,比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增长19.5%。355家省级工业龙头企业实现产值10943.14亿元,增长6.5%。设立首期出资规模75.1亿元的安芯产业投资基金,全国首个窄带物联网规模化商用局在我省启用。三安光电LED外延芯片研发和制造产业化、恒捷综合化纤产业基地、福清中景石化聚丙烯一期、景丰聚合纺织、恒申氨纶长丝锦纶、新龙马多用途乘用车、中晶蓝宝石图形化衬底、信达LED封装应用、石狮通达智能硬件、德润电子产业园、许继集团智能变压器制造等一批重大项目建成或部分建成。

服务业较快增长。落实全省推动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座谈会精神,形成全省上下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良好氛围。服务业增加值增速高于二产3.4个百分点,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为42.9%,比上年提高1.4个百分点。物流业增加值增长9%,货运量增长8.4%,集装箱吞吐量增长5.6%,货物周转量增长11.4%。金融业增加值增长9.6%,本外币各项存贷款余额分别增长9.9%、12.1%,华通银行已正式获准开业。旅游总收入增长25.3%,休闲旅游、红色旅游、生态旅游快速发展。新业态新领域不断拓展,休闲养老等新服务模式快速发展,金太阳老年综合服务中心等一批养老服务企业和机构逐步壮大。

海洋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海洋生产总值7500亿元,增长9%。福州、厦门入选首批国家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市,启动建设霞浦三沙、连江黄岐、石狮祥芝、晋江深沪等8个渔港经济区,金达威等一批海洋生物医药和生物制品企业进一步成长壮大,设施渔业、远洋渔业等现代海洋渔业发展加快。

(二)投资结构改善,消费潜力持续释放

积极落实促投资稳增长。一手抓基本盘,一手抓新增长点,促进投资总量扩大结构优化。固定资产投资22927.99亿元,增长9.3%。产业投资结构持续优化,高技术产业投资增长60.6%,第三产业投资增长9.3%。补短板投资持续推进,基础设施投资增长22.3%,其中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投资增长34.4%。

“五个一批”项目和重点项目进展顺利。全省入库“五个一批”项目9501个、项目总投资11.07万亿元,其中签约项目1422个、1.14万亿元,开工项目3561个、4.81万亿元,投产项目1050个、5787亿元,“五个一批”促进总量壮大、结构优化。1029个在建省重点项目完成投资4227亿元,超额完成年度目标。福州地铁1号线、莆田差别化纤维及高端运动系列网生产、永安新能源汽车用锂电池石墨负极材料等155个项目建成或部分建成,铁路完成投资180亿元、高速公路完成投资296亿元、港口完成投资103亿元,新增电力装机267万千瓦。浦梅铁路建宁至冠豸山段、兴泉铁路、福厦客专先行段、永泰抽水蓄能电站等160个项目开工建设。宁德核电5—6号机组、漳州古雷炼化一体化等一批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进。

新型城镇化建设成效显著。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3.6%,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莆田、晋江、邵武、永安等国家和省级新型城镇化试点加快推进,福清、长泰、上杭、古田列入国家第三批新型城镇化试点,新增大田等4个省级试点。开展特色小镇创建,永泰嵩口镇等5个镇列入第一批中国特色小镇,长乐东湖VR小镇等28个特色小镇列入第一批省级创建名单。制定实施15个小城市培育试点镇三年行动计划。户籍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建立健全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

市场消费稳定增长。深入落实国家“十大扩消费行动”,出台我省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促进转型升级行动方案等政策,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674.54亿元,增长11.1%。网络消费以及信息、健康、体育、养老等新兴消费高速增长。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企业通过互联网实现的商品零售额增长46.7%,信息消费增长18%,体育娱乐用品类商品零售额增长11.4%。

(三)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有效落实,新经济新动能加快形成

出台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加快高水平科技研发创新平台建设发展、培育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等政策措施。RD经费投入增长16%,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为1.6%,提高0.09个百分点,全省7个高新区进入国家高新区行列,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获批建设。中科院海西研究院三期、国家专利审查协作福建中心等重大科研机构落地建设,闽台作物有害生物生态防控国家重点实验室、微生物菌剂开发与应用等3家工程研究中心列入省部共建。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906家,培育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655家。全省拥有各类科技创新平台超过1000个,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分别达524个、222个、445个。

深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福州新区获批创建全国首批双创示范基地,建成9家示范创业创新中心,累计培育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基地49个,省级众创空间113家,其中国家级26家。科技成果转化成效明显,第十四届“6·18”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对接合同项目5852项,总投资1433亿元,其中新兴产业项目占比为56%。数字福建加快发展,基本完成省级数据中心整合任务。基本建成数字福建云计算中心一期工程、应急通信保障能力福建示范工程,启动建设国家医疗健康大数据中心及产业园、无线政务专网、生态云、省级城乡网格化平台等。

实施新兴产业倍增计划,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增加值2746亿元,增长7.5%。泉州晋华集成电路存储器、厦门联芯12英寸集成电路等一批科技产业项目取得突破。宁德时代新能源“新一代锂离子动力电池产业化技术开发”等2个项目列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实施精密高效钛合金加工数控刀具系列化开发等16个产业技术联合创新专项,推动开发关键共性技术。启动建设中国·福建VR产业基地,在9个优势产业集群较发达的县(市、区)开展“互联网+”区域化链条化试点。

(四)改革开放深入推进,发展活力进一步提升

“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在全国率先开展乡镇(街道)权责清单编制,实现省市县乡四级清单全覆盖。大力削减行政审批事项,共取消省级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288项、下放46项。调整规范省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31项,向福州新区下放省级经济管理权限121项。推动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建成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省网上办事大厅功能进一步提升,90%以上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理或预审。开展“办事难、办证难”专项治理,取消、优化2000多项涉企涉民证照和有关证明事项,降低办事门槛。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在全省推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电子营业执照制度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开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试点。推进国家电子招投标创新试点省建设,完成省、市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矿业权交易、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四类交易平台整合。基本建成联通国家、覆盖省级和设区市纵横联通的信用信息系统,信用“红黑”名单、统一社会信用代码、7天“双公示”等工作不断推进,我省获批成为全国首批青年信用体系建设试点省。开展中央改革办、国家发改委部署我省的空间规划试点,探索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统筹各类空间性规划的试点改革,建立健全国土空间和用途管制制度,出台了省级空间规划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开展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等改革试点。

外经贸稳步发展。全省进出口总额10351.6亿元,其中出口6838.9亿元。加强与世界500强、全球行业性龙头企业对接,承接高端产业转移,实际利用外资81.9亿美元,增长6.7%。建立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委省协同机制,推动中国武夷、紫金矿业、福耀玻璃、青拓集团等一批企业加快境外经贸合作园区建设。对外投资111.6亿美元,其中国际产能合作项目对外投资42.7亿美元,增长88.1%。

自贸试验区加快建设。扎实推进各项改革试验任务,挂牌以来,186项重点试验任务已实施170项,其中2016年推动实施39项。体制机制创新进展明显,推出实施225项创新举措,其中全国首创80项,17项创新成果在全国复制推广,70项在全省复制推广。区内新增内外资企业3.5万家,注册资本6640.6亿元。江阴整车进口口岸等重点平台建设取得明显成效,飞机融资租赁等重点业态加快发展。

海丝核心区建设取得新进展。出台福建省海丝核心区对外投资合作国别指导意见,对“海丝”沿线国家投资项目合计96个,对外投资22.3亿美元,增长61.6%。梳理我省首批海丝核心区建设重大项目300多个,总投资超过6000亿元。中国—东盟海产品交易所、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海上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等一批重大合作项目扎实推进,与“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的互联互通、经贸合作和人文交流不断深化。

福州新区加快建设。编制实施福州新区发展规划,新区交通设施、市政基础等重点领域加速建设,累计完成投资约1800亿元。三峡集团风电装备产业园等一批重大项目落户新区。建立福州台湾青年创业创新创客基地,加快建设蓝色经济产业园、马尾船政(连江)工业园区等临港产业园区,主动融入“海丝”发展。

闽台交流合作积极推进。召开2016两岸企业家峰会年会,成功举办第八届海峡论坛。闽台贸易额656.5亿元;实际利用台资20.2亿美元,增长53.9%。莆田华佳彩面板等一批重大台资项目进展顺利,台湾银行福州分行和中国信托商业银行厦门分行相继获批开业。新增获批设立3个海峡两岸青年创业基地和1个示范点、4个对台小额贸易开放口岸,闽台基层交流持续扩大。闽台直航持续拓展,“台厦蓉欧”“台平欧”海铁联运列车正式开通。平潭综合实验区加快开放开发,平潭国际旅游岛建设方案获批实施,通尼斯风电设备制造、中诺影像等一批重点项目落地建设。

(五)民生保障持续改善,社会事业加快发展

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因地制宜确定产业项目,开展“雨露计划”等技能培训,全省脱贫260425人。易地扶贫搬迁造福工程加快实施,全年完成搬迁任务15.6万人。15.75万扶贫开发对象纳入农村低保。23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加快发展。

22项为民办实事项目全面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和医疗救助筹资标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临时救助筹资标准,实现社会保险制度全覆盖。民生相关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为73.4%。实施促进就业创业、返乡创业等政策,城镇新增就业60.7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86%。居民收入保持增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014元,增长8.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999元,增长8.7%。实施全面二孩政策,人口自然增长率10.1‰。

稳步推进基础教育发展,省级补助建设的100所公办幼儿园项目已全部开工,农村中小学校实现宽带网络接入,全面完成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全省达标高中394所。推进省级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建设,新增64个现代学徒制试点。新设立福建商学院、厦门医学院2所紧缺急需应用型本科高校。

全面实施以药品、耗材零差率为切入点的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加快实施重大疾病防控体系、儿童医疗服务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等卫生专项建设规划,组织实施县级医院能力提升工程,全省新增床位5600张。持续发展中医药事业,基层中医药服务量比例提高到22%。建立居民健康档案3396万份,电子建档率89%。

公共文化服务持续完善,实现全省县级数字影院全覆盖,公共数字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位居全国前列。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新增中国传统村落104个、省级历史文化名镇16个、名村62个。漳州体育训练基地改建工程等一批重大体育基础设施加快建设,我省运动员创造参加奥运会历史最好成绩。

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13.4万套、开工率107.7%,基本建成13.1万套,超额完成任务。启动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受益人口30.5万人。持续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省级共检查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1371家次,收回药品GSP认证证书21家;全省立案查处食品药品违法案件3353起。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1.7%,控制在预期目标以内。

防抗暴雨、洪涝自然灾害以及“莫兰蒂”“鲇鱼”等超强台风有力有效。全省党政军民众志成城、奋力救灾,全力将损失降到最低。出台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实施意见及系列配套实施方案,切实做好受灾人员安置工作,帮扶受灾企业尽快恢复生产。

(六)生态文明建设扎实推进,绿色发展成效显著

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开局良好、改革试验任务有效落实。中央出台第一个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2016年“15+3”项改革任务全面实施。开展武夷山国家公园试点。制定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意见。实施环境保护督察,推行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出台培育发展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利用市场化机制推进生态环境保护。

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保持优良。完成植树造林130.05万亩,超额完成全年任务,森林覆盖率继续保持全国首位。加强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全省12条主要河流Ⅰ~Ⅲ类水质占比96.5%,提高3.2个百分点;119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达标率为96.6%;9个设区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98.4%,提高0.5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每立方米27微克,优于国家二级标准;厦门、福州在全国74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中分别居第4位、第5位。厦门、泉州新增为国家生态市,永泰、东山等27个县新增为国家生态县。

节能降碳和资源保护成效明显。预计可以完成年度节能减排降碳目标。实施工业锅炉(窑炉)改造、电机系统节能、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等重点工程项目230多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投入运行,海峡股权交易中心获批自愿减排交易机构。持续推进厦门、南平国家低碳城市试点,三明获批为第三批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实施节约集约用地三年行动方案,实施海岸带保护与利用规划。

总的来看,经过努力,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总体是好的,实现了“十三五”良好开局。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由于国内外环境严峻复杂和多重因素传导叠加、交织影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固定资产投资、出口总额等部分指标增速未能实现年度预期目标,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实体经济相当困难。受部分工业品销售不畅、资金短缺、债务风险加大等影响,不同产业、企业走势分化,部分企业生产经营仍较困难。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幅比上年回落1.1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553家停产、停产面3.2%;4808家减产、减产面27.8%。二是投资增速回落较大。受市场需求减少、市场主体投资信心不足以及雨水比往年多等因素影响,固定资产投资增长9.3%,增速回落8.1个百分点,其中民间投资仅增长5.3%;工业投资和房地产开发投资仅分别增长7.3%、2.7%。三是出口下降。国际市场持续低迷,美国、拉丁美洲等主要贸易出口国需求下降,我省部分传统行业订单转移至东南亚国家,持续、有效益的订单不足,企业成本上升,出口下降2.2%。四是创新能力不足,研发经费投入偏低;服务业总体规模不大,服务业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与全国平均水平还有差距。五是民生改善任务依然繁重。脱贫攻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任务仍然较重,居民收入保持较快增长难度加大。热点城市房价上涨较快,土地和住房供应结构有待进一步调整优化。六是城市防洪排涝、交通拥堵、公共服务设施不足使用效率低等问题也不容忽视。面对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主动作为、敢于担当,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和任务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17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包括:

一是保持经济稳定增长。预期全省生产总值增长8.5%左右,固定资产投资力争增长15%左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5%。主要考虑:我省经济发展基础总体比较牢固,转型升级加快推进,产业支撑较为有力;中央高度重视福建发展,出台系列支持福建加快发展的有力举措,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围绕“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中心任务,注重与“十三五”规划目标相衔接,体现既积极奋进、又稳妥可行的原则,为推进结构性改革留空间,兼顾加快发展的要求和现实可能。

二是转方式、调结构加快推进。创新驱动、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新经济新动能加快培育,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城乡区域协调性增强,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快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全面推进,节能减排降碳任务有效落实。

三是人民群众获得感进一步增强。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继续缩小,预期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5%;公共服务供给能力进一步提升,预期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5%(同口径增长7.5%);城镇新增就业5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左右。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我们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的工作要求,牢牢把握中央支持福建加快发展的重要机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适度扩大总需求,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全面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重点要组织实施好八个方面工作:

(一)加快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

突出扶持实体经济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过改革供给侧环境、优化供给侧机制,扩大高质量产品和服务供给,着力振兴实体经济。去产能方面,继续抓好化解过剩产能工作,防止已经化解的过剩产能死灰复燃。去库存方面,着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对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城市要合理增加土地供应,加强市场监管;对库存较高的地方,因城因地施策、有效化解房地产库存。去杠杆方面,引导金融机构实施差别化信贷政策,有序退出产能过剩领域,加大对实体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金融服务;健全重大项目融资对接机制,积极扩大直接融资规模,推动国有企业资产证券化,引导企业运用股权、股债结合等融资方式降低杠杆率;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强化属地责任,加大不良贷款清收处置力度,加快化解企业担保链问题,支持经营困难企业债务重组,坚决打击恶意逃废债和非法集资行为,加强债券市场违约风险排查,规范民间融资和互联网金融发展。降成本方面,全面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行稳岗补贴。稳妥有序扩大电力直接交易规模。补短板方面,集中力量攻克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社会事业和民生保障领域薄弱环节。

推进制造业转型升级。加快推动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程,培育一批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促进产业梳理成果转化应用,实施重点行业发展行动计划,策划生成一批龙头项目带动产业链延伸,引进一批关联性高、填平补齐产业链的配套项目。聚焦制造关键环节,实施制造业智能化关键技术产业化方案,引导企业特别是传统产业企业加快生产端设备和系统的智能化改造,推广“数控一代”应用,推动重点产业、传统优势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逐步实现“机器换工”。实施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行动和新一轮技术改造专项行动,实施投资3000万元以上省级重点技改项目500项,全年完成技改投资5000亿元。推动腾龙芳烃、翔鹭石化加快设备修复恢复生产,争取天马微电子二期、申远聚酰胺一体化、云度新能源汽车等项目建成或基本建成投产;促进中化泉州乙烯及炼油改扩建、福清中铝东南铝精深加工基地等项目完成前期工作并尽快开工建设。

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福州京东方面板、泉州晋华集成电路存储器等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全力推进石墨烯产业发展,编制我省石墨烯产业发展规划,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跟踪国家新能源汽车大战略,推动大功率、高能量动力锂电池核心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支持数控机床、伺服装置、工业机器人等高端装备研发。推进海洋生物医药、海洋工程装备等海洋新兴产业规模化发展,全面梳理我省“智慧海洋”工程相关项目,争取列入国家“智慧海洋”工程区域试点。

推动服务业提质增效。推进福州市、思明区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和鼓楼区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典型示范。继续推动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公共服务平台和提升核心竞争力项目建设。提高生产性服务业水平,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大力发展保税物流、电商物流、第三方物流和冷链物流。壮大金融业,积极引进境内外金融机构来闽设点。促进制造业主辅分离,实施服务型制造试点示范,培育一批工程机械、电子信息、纺织服装等行业专业服务平台。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推进全域生态旅游省建设,培育壮大旅游龙头企业,打造大武夷生态旅游、土楼、海丝文化旅游等旅游产业集群。培育壮大健康养老服务、家庭服务等服务业。

(二)积极扩大有效需求

持续扩大有效投资稳增长。进一步加强交通、能源、市政、水利、美丽乡村、信息、环保等基础设施建设,全年完成投资8520亿元。重点跟踪推进一批重大工业项目建设,强化招商引资,瞄准好资源、紧扣产业链、盯紧大企业,积极引进大项目好项目,提高工业投资比重。拓宽民间投资渠道,健全吸引社会资本体制机制,促进民间投资回稳向好。充实和拓展投资工程包实施范围和内容,策划和推出新的工程包,落实“一包一责”抓进度,创新“一包一策”抓机制,推动工程包项目早落地、早投产、早见效。深入挖掘投资潜力,着力策划和支持一批前景好、见效快的新经济项目,抓好新的投资增长点。

加快推动重大项目建设。持续推进“五个一批”项目常态化管理,关键抓好签约、开工、投产三个重要环节。安排在建省重点项目投资3913亿元,计划开工项目155个,建成或部分建成155个。新增铁路通车里程260公里、高速公路通车里程209公里、港口吞吐能力2000万吨、电力装机250万千瓦以上。推进龙岩至龙川铁路、漳州核电、泉州白濑水利枢纽工程、宁德上白石水利枢纽工程等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取得重大突破。进一步完善重大项目建设协调工作机制,强化要素保障,加强协调服务,全面提高重大项目开工率、建成率。

积极扩大消费需求。继续落实和完善扩大消费各项政策措施,鼓励发展旅游休闲、教育文化、体育健身、康养家政、绿色消费等新兴消费热点,促进传统消费提质升级。强化品牌质量建设,推动“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行动实施方案落实,促进行业向中高端延伸,满足新型消费需求。加快电商发展,积极争取电商龙头企业在我省设立总部或区域性、功能性总部。加强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挖掘农村消费潜力。

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深化宜居环境建设,全省宜居环境建设行动暨城乡建设领域有效投资完成2300亿元,新改扩建城市道路、雨水管网、污水管网、供水管网和绿道各1500公里,燃气管网1000公里,开工建设地下管廊100公里、建成30公里。实施一批城市堵点综合整治,全省建成区新增路外公共停车泊位2万个以上。加强城市内涝防治、海绵城市建设。分类推进国家级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省级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和专项试点。继续推进15个小城市培育试点,扎实推进特色小镇创建。

促进出口稳定增长。用好用足用活系列促进外贸回稳向好政策,促进企业扩大出口。加快推进单一窗口二期建设,优化口岸通关环境。组织企业参加境内外重点国际性展会,支持企业承接订单、开拓市场。鼓励支持一达通公司发展。扩大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试点范围,培育旅游购物贸易方式并争取试点开展市场采购贸易,支持和引导传统外贸企业运用跨境电商开拓国际市场。推动泉州、厦门启动第三批中国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申报工作。

(三)加快科技创新推动创新驱动发展

建立健全创新发展体制机制。大力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力争研发投入增长20%以上。推进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完成示范区发展规划纲要编制,支持示范区技术研发创新、创新平台建设、创新研发机构和创新人才、团队引进等;在产业布局规划、重大项目安排、公共平台建设、政策先行先试等方面向示范区进行倾斜支持,推进创新资源向示范区聚集。

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积极培育创新创业主体,推动福州新区双创示范基地建设,持续推进科技企业孵化器、互联网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建设。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支持争创国家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推动发展军民融合产业。

推进创新平台建设。加快推进中科院海西研究院厦门稀土材料研究所和泉州装备制造研究所、厦门大学石墨烯工程与产业研究院等重点科研机构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建设发展新型研发机构。完善创新驱动产业发展的支撑平台体系,建设一批国家级、省部共建和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工程)实验室以及企业技术中心。实施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培育计划。完善国家技术转移海峡中心等创新载体建设,持续推动项目对接。开展设区市数据中心和信息中心整合,建设全省一体化数据中心,加快建成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城乡网格化管理服务等应用平台。

着力发展互联网经济。推进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与国家信息经济综合示范区创建,发展健康医疗大数据,扩大开展“互联网+”区域化链条化试点,扶持一批互联网创业孵化项目和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启动建设互联网创业创新示范中心。开展“物联网+”行动,建设一批物联网综合性及行业性重点实验室。推进中国·福建VR产业基地开发建设,组织实施VR重点应用工程,建设海峡大数据交易中心。

(四)深化改革优化发展环境

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进一步取消、下放含金量高、有利于激发创业创新活力的审批事项,继续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推动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下放自贸试验区、福州新区等。全面推进省市县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融合。探索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改革。加大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数据共享力度,完成乡镇(街道)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入驻省网上办事大厅,实现全省“一张网”管理。完善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和行政监督平台建设。落实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管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健全规范的政府举债融资体制,合理确定省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推进全过程绩效管理,加强对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的绩效评价。

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继续精简投资审批事项,修订形成全省统一的投资核准目录,研究出台我省落实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的实施办法。继续精简投资项目审批前置条件,督促各地及时调整审批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工作规则等。完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依托投资项目统一代码,推动项目办理审批和建设过程中的信息互联互通。加大PPP模式推广应用力度,规范PPP项目操作流程。

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深入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试点,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积极探索和创新适合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监管方式,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全面推广企业简易注销登记试点经验,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持续完善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功能,推动联合奖惩制度渗透到社会各领域,积极开展信用建设试点示范工程。

深化国企国资改革,有序开展省属企业改制上市和兼并重组,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进水、电、天然气等价格改革,积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开展售电侧改革、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天然气门站价格市场化改革试点。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加强社会领域改革创新。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推行现代学徒制,打造福建版“二元制”职业教育品牌,推进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推动落实高校院所更大科研自主权,加快构建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激励机制。继续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启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试点,推动医院精细化管理,继续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五)推动特色现代农业加快发展

大力发展品牌农业。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继续推进农田水利、山垅田复垦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深入开展粮食高产创建,加强粮食产能区建设,努力实现粮食总产量稳定在650万吨以上。发展现代种业,实施种业创新工程,大力选育推广优质专用高效新品种,支持建设三明“中国稻种基地”,培育“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深入实施农业标准化,持续发展“三品一标”,积极打造区域性公用品牌、福建名牌农产品,支持农业企业争创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建设一批农产品加工园区,加快培育7个全产业链产值超千亿元特色优势产业。支持农业企业开展福建名优特农产品宣传推介。

大力发展智慧农业。发展“互联网+现代农业”等新兴业态,建设农业大数据中心,加快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领域应用。实施园区建设“3211”工程,支持设施蔬果、设施养殖等设施农业优先发展,建设一批产业集聚、生产标准、服务配套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和智慧园。推进农村商贸物流建设,扶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

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推行绿色发展方式,组织实施“四个专项行动”,推进“三项示范创建”,继续实施“地力提升1112工程”,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拓展农业多种功能,积极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业,促进农民增收。

(六)提升对外开放和区域合作水平

提升双向投资水平。实施产业链招商、精准招商,围绕我省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力争引进一批全球行业技术领先的企业。积极对接跨国公司和台湾百大企业,推进运用股权并购、资产重组等方式招商。鼓励优势行业到非洲、“海丝”沿线等国家地区投资兴业,带动装备、技术、标准和服务更大规模走出去,积极拓展境外投资新领域。创新对外合作方式,灵活采取投资、工程建设、技术合作、技术援助等多种方式,支持设立海外研发中心、并购国外优势企业、建设合作园区和平台基地。

推进海丝核心区建设。加强我省海丝核心区建设重大项目储备库滚动更新,争取更多项目列入国家“一带一路”重大项目储备库。加快设施互联互通,提升港口运营能力,推进航空枢纽建设,大力发展海铁联运等多式联运,支持以福建为始发点或中转点的中欧、中亚国际货运班列运营发展。鼓励企业开展国际产能与装备制造业合作。继续办好世界福建同乡恳亲大会、世界闽商大会等海外联谊活动。办好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博览会、丝绸之路国际电影节、南洋文化节等人文交流活动。

加快自贸试验区建设。全面落实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对标国际先进规则,研究推出一批新的试验项目,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成果。加快重大项目对接落地,做大做强厦门航空维修基地等特色项目,培育融资租赁、跨境电商、整车进口、冷链物流等重点业态,着力打造高端产业板块。推动落实对台政策和开放措施,进一步扩大对台开放领域。加强与“海丝”沿线国家地区关检部门合作,推进航运中心港口合作。

推进福州新区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开放开发。组织实施好福州新区发展规划,抓紧编制新区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充分发挥六区叠加的政策优势,积极推进产城融合发展,加快三江口、闽江口、滨海新城、蓝色经济产业园、江阴组团等重点组团和区域开发建设,建设福州临港产业区、临空经济区,推进城乡管理体制、对台合作机制、投融资机制探索创新。推进福(州)平(潭)一体化发展,推动平潭综合实验区的政策优惠、政策创新功能辐射到新区。全面组织实施平潭国际旅游岛建设方案,充分利用平潭创新论坛暨创业合作对接会等招商平台,加快聚集高端优势产业。

加强闽台、闽港澳侨合作。加快闽台产业融合,推进集成电路、工业设计、光电、精密机械、环保、新材料等产业深度对接,加快重大在建台资项目建设。积极引进台湾金融机构入驻,加快培育面向大陆台资企业的海峡股权交易市场。加强闽台互联互通,完成向金门供水工程配套设施建设,争取实现向金门试通水。巩固发展客滚航线及相关配套建设。继续简化通关手续,积极推动台湾机动车辆经平潭和厦门口岸常态化入闽行驶。继续办好第九届海峡论坛,深化两岸祖地文化和民间基层交流,鼓励台湾青年来闽实习、就业、创业。继续加强闽港澳合作,深化闽港澳金融、物流、旅游、文化、教育等领域合作。密切与侨团、商会交往,汇聚侨心侨智侨力,吸引和鼓励海外侨胞来闽投资兴业,推进科技创新、人才引进、文化交流等。

(七)抓好民生改善和社会事业发展

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强对贫困人口的动态监测和管理,实施“造血式”“减负式”“兜底式”扶贫,全年实现脱贫20万人。继续实施易地扶贫搬迁造福工程,全年搬迁10万人。拓宽扶贫小额信贷覆盖范围。实施医疗保险精准扶贫补助政策,切实解决贫困人口因病致贫返贫问题。加大山海协作力度,支持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发展。

促进就业鼓励创业。完善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退役军人等群体的就业渠道和方式,进一步降低创业成本。完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机制,进一步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做好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提升教育发展水平。继续推进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新建100所公办幼儿园。实施“全面改薄”、公共教育服务保障等工程,加大教育资金向23个重点县、老区、少数民族地区倾斜。实施产教融合发展工程,重点支持公共实训基地、校企共建实训基地建设。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实施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计划,鼓励具备条件的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重视终身教育工作,规范继续教育管理,强化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

加强医疗卫生养老服务保障。大力推进健康福建建设,加快实施妇幼健康和计划生育服务保障工程、公共卫生能力促进工程、健康扶贫建设工程等专项建设规划,加大精神卫生防治体系投入。推进省疾控中心迁建、儿童医院等项目建设。加快建设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开展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支持整合改造闲置社会资源,有效增加养老服务和产品供给。完善多层次的社会救助体系,支持建设一批残疾人康复与托养设施、县级儿童福利设施。

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全面推进“食品安全放心省”创建和国家级“双安双创”活动,新增30个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县(市、区),继续推进基层食品药品日常监管网格化工作,全面实施食品药品企业质量安全风险分级管理。

加快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盘活文化资源存量,大力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促进公共文化事业均衡发展。加快推进省图书馆改扩建、海上丝绸之路数字文化长廊等重点文化项目建设。重视和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推动鼓浪屿和海上丝绸之路(福建史迹)申报世界文化遗产以及各类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

(八)加快生态建设和绿色发展

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试验。落实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全力推进17项年度重点改革成果落实。研究制定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和减量化管理方案。开展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探索以不动产统一登记为基础建立统一的自然资源登记平台,开展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试点。积极推动在我省设立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加快建立绿色金融制度体系。

持续打好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全面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重点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加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重点推进农村及小流域水环境整治。完善大气污染监测和预警预报体系,加快实施燃煤锅炉节能环保提升改造工程。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项目,启动一批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工程。加快推进危险废弃物处理处置重点项目建设。

全面推进节能降碳和资源高效利用。建立能源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责任制,推进70家重点企业建设能源管理体系,在钢铁、电解铝、水泥行业实行更加严格的差别电价并推行阶梯电价政策,实施重点节能工程150项。完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体系,实现与全国碳市场对接,探索林业碳汇交易。推进低碳城市、低碳园区、低碳社区等低碳试点建设。

各位代表!做好2017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任务艰巨,意义重大。我们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省委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决议,自觉接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省政协的民主监督,高度重视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解放思想、开拓进取,齐心协力、奋力拼搏,努力完成本次会议通过的各项目标任务,扎实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