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提升行政服务效能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2018-01-16 12:42:30

文件名称:青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提升行政服务效能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文件编号:贵青政办〔2017〕219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青海省提升行政服务效能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2月26日

(发至县人民政府)

青海省提升行政服务效能三年行动计划

(2018—2020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青政办〔2017〕146号)要求,全面提升全省政务服务工作水平,打造规范、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体系,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放管服”改革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服务民生、改善民生目标,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抓提升、三年上水平”的思路,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拓展服务内涵、畅通服务网络,有效提升行政服务效能,形成上下联动、功能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规范运作、覆盖城乡的省、市(州)、县(市、区、行委)、乡(镇)、村(社区)五级政务服务体系,力争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实现“运行可持续、服务高效能、群众得实惠”的目标,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政务服务平台,为群众和企业提供优质、高效、便捷服务。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规范建设、统一标准。统一行政服务中心机构名称,规范服务内容,建立自上而下的业务指导关系和长效考评机制,逐步实现全省各级行政服务中心规范运作。

(二)坚持公开透明、阳光运行。积极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公开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法定依据、申报材料、审批和代办流程、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承诺时限和收费标准,实现审批内容公开、办理程序规范、部门责任明确、行政监督有力,切实把公开透明贯穿于行政服务的各个环节。

(三)坚持创新创优、便民高效。以方便群众办事为目的,进一步强化政务服务体系功能;以优化审批流程为关键,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以创新服务方式为途径,为群众和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实行“一审一核”的服务模式,严格遵守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等服务规范。

(四)坚持统筹规划、整合联动。积极推进行政服务中心实体大厅与网上大厅的深度融合,加快构建集行政审批、政务公开、公共资源交易、社会服务、效能监察等功能于一体,自上而下统一架构、多级联动的“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做到业务对应、服务对接,形成政务服务的整体合力。

三、行动目标

2018年底,省、市(州)、县(市、区、行委)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显现成效,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统一规范、功能完备,覆盖各地区、各行业的政务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实现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的有机结合。

2019年底,基本建成“一网、一端、一号、一码”线上政务服务框架,为社会大众提供统一查询、统一申报、统一反馈的服务平台。

2020年底,实现互联网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形成以政务实体大厅和网上办事大厅为支撑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把可拓展上线的窗口服务移到网上,连到掌上,“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不跑腿”成为常态,努力把全省政务服务“一张网”打造成惠民便民的智能化服务新平台。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各级政府要统筹调动现有资源,集中力量突破瓶颈,在场地外观、标牌标识、大厅风格、窗口设置、办公用品摆放、窗口人员着装、工作牌制作等方面,既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也要按照统一的要求实施标准化建设,让广大群众通过到行政服务中心办事,感受到政府对外开放形象和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成果,进一步加深对政府转变职能、转变作风、执政为民、优质服务的认同,力争把行政服务中心打造成集“方便群众的办事平台、政社和谐的互动平台、关注民生的咨询平台”三大功能于一体的政府综合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各市州、县级人民政府,省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提升行政审批效能。严格落实“三集中三到位”,切实抓好事项、人员、授权的“集中”和“到位”,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项目集中管理,落实职能归并到位;进一步加强对进驻单位窗口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提升审批服务水平;进一步清理行政许可项目,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建立标准化审批流程;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咨询服务机制,加强行政审批业务指导和咨询。切实做到“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受理、一平台共享”。(责任单位:省编办,省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市州、县级人民政府)

(三)拓展公共服务事项。各级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要围绕群众的需求,积极推动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法律援助、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服务事项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大力拓展政府行政中心的服务功能,以“进一门、办全事”为目标,探索建立公共服务综合窗口,为群众提供项目齐全、标准统一、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实现真正的便民、惠民,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责任单位:省编办,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级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四)规范运行管理模式。要清理优化各类服务事项的办理流程、办理方式,对办事制度、管理规章进行梳理细化,新增加的事项要及时制定相应的办事制度和规章;对现有制度中不够规范或者有缺陷的,要结合实际进行修订补充、完善提高;要健全办事群众评价机制,强化目标绩效管理考核,认真落实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岗位责任,以制度强管理,整合服务措施,完善服务功能,提高办事效率。(责任单位:省编办,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级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五)推进网上平台建设。以集约化模式建设全省一体化的政务服务平台体系和电子监察系统,各地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统一使用全省的政务服务平台,已建系统逐步过渡到全省的一体化平台,或按省级标准进行改造,对接到统一的政务服务平台中,使全省政务服务在规范、监督下有效运行。积极推进平台向移动端、自助终端延伸,提供多元化的办事渠道,逐步实现“一号一窗一网”的总体目标。同时,要大力推进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与省政务服务平台的有效对接。(责任单位:省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

(六)强化人员学习培训。各地要加强对行政服务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使其充分了解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思维模式,不断拓展政务服务工作的渠道和空间,增强自身素质,改进工作作风,着力打造“思维活跃、敢于创新、协作交流、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使得人人精通业务、个个胜任工作、创新服务能力不断提高。(责任单位:省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七)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各地要积极探索创新政务服务监督检查方式方法,坚持日常管理与制度执行相结合、效能监督与责任追究相结合、民主评议与考评考核相结合,建立健全行政服务考核评价体系,依托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强化对进驻部门和单位履职尽责、行政效能、服务质量等方面的考核,以强有力的效能监察问责推动工作落实,提高监督实效,确保全省提升行政服务效能三年行动目标按期完成。(责任单位:省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市州、县级人民政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施全省提升行政服务效能三年行动计划是一项打基础、管长远的工作,各地各相关部门要从“放管服”改革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行政服务标准化建设在政府转变职能中的重要性,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抓到位,对工作推进中的重点问题要认真研究加以解决。根据实际需要及时充实工作力量,确保领导到位、措施到位、全力推进,切实将此项工作抓实抓好。

(二)细化任务分工。各地要结合实际,对行动计划中的各项任务作出统筹安排,分工负责,一项一项抓落实、见成效。标准要高,紧盯群众需求高起点搭建平台;内容要实,坚持问题导向拓展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环节要细,列出任务台账,确保落到实处。切实做到“事事有标准、处处有规范、人人有要求”,使标准化服务更加深入地贯穿到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注重协调沟通。行政服务工作涉及各个部门、各相关行业,面广量大环节多,任务十分繁重复杂。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共同推进。中心工作人员要加强与各部门的协调沟通,指导督促相关部门、进驻单位细化工作标准,优化服务质量,形成较为统一、成熟、具有特色的政务服务标准体系,以此提高政务服务质量。

(四)强化督导考核。各级政府把此项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落实奖惩措施。省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加强对各地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强化社会监督,多渠道听取意见,畅通群众评议反馈渠道,做好服务对象的回访工作,从宣传教育等制度入手,促进依法行政、规范服务,深入推进全省政务服务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