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社会福利机构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8-01-12 17:21:28

文件名称: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社会福利机构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沪民福发〔2017〕45号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社会福利机构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民政局,市社会福利中心、市众仁慈善服务中心:

上海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制订了《上海市社会福利机构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区域、本条线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工作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联系(联系人:张勇,联系电话:23111693)。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民政局

2017年12月14日

上海市社会福利机构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本市的社会福利机构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全市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根据公安部《关于传发〈2017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公传发〔2017〕826号)、上海市消防安全委员会《上海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沪消防委发〔2017〕42号)要求,上海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决定从即日起至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市社会福利机构集中组织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各级民政部门加强领导,社会福利机构落实主责、机构人员广泛参与,强化各项防控措施,确保冬春季节全市社会福利机构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在市民政局的统一领导下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在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设全市社会福利机构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今冬明春火灾防控的组织协调、联络沟通、情况汇总、督查等工作。

各级民政部门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确保社会福利机构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有序推进。

三、工作任务

(一)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工作职责。

结合冬春季节火灾特点,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87号)和消防安全常态化管理要求,进一步明确各级民政部门的相关工作职责和社会福利机构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1.各级民政部门要落实消防工作领导责任和行业消防监管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87号)规定,民政部门负责社会福利、养老机构等民政服务机构审批或管理中的行业消防安全。各级民政部门一是要把消防工作作为本行业、本单位的重要议程进行审议。二要谋划2018年消防工作思路,研究冬春季节消防安全形势,解决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事项。三要针对本行业、本单位消防安全薄弱环节,要专题部署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统筹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四要做好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消防安全工作,元旦、春节、元宵节、本市两会和全国两会前,各级民政部门要带队开展1次消防安全抽查,重点检查消防安全综合管控措施落实情况。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召开会议专门部署本行业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制定下发工作方案,结合民政部等七部委的《关于做好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整治工作的意见》,加强养老院消防安全管理,会同消防部门开展对所有养老院机构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开展1次消防安全培训及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

2.各社会福利机构要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各社会福利机构是人员密集场所,要逐步建立消防专职经理人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职责,加强日常巡查检查,深入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加强两人一室一站(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微型消防站)建设,强化落实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着力提升单位四个能力水平,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各社会福利机构要广泛应用电弧检测、智慧用电等先进技术手段,加强早期火灾可视监测和电气火灾智能化处置;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社会福利机构要逐步建立本机构的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全方位动态实时监测建筑物消防安全状况,努力推进消防智慧化建设。

(二)继续深入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

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制定并下发的关于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社会福利机构要严格执行电气安全有关技术标准,全面推进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要继续深入排查电气安全隐患。重点查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问题;查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查未配备专业电工、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问题。行业主管部门要逐步建立电气监控、物联网等技防手段,加强对社会福利机构实施智能化电气安全隐患监控,推动落实电气系统定期维护保养及检测,同时要加强对社会福利机构的电气相关从业人员的监管,特别是电工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持证上岗问题,从而全面提高社会福利机构发现和消除电气安全隐患能力。

(三)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深化消防宣传工作,要针对冬春季节火灾的规律和特点,加强对社会福利机构人员的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和火场逃生等消防常识。会同消防职能部门开展消防业务指导,督促单位将消防培训作为员工入职、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的必训内容,对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工进行集中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

四、实施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即日至2017年12月20日)。各区民政部门要制定方案、召开会议,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12月20日至全国两会结束)。按照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定期研判调度,组织联合督查、分析通报问题,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两会消防安全。

(三)总结考评阶段(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市民政局将接受市消防委组织的检查考评,总结固化经验做法,建立完善火灾防控工作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民政部门、社会福利机构要充分认识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各级领导要分片包干、靠前指挥、强化督导、跟踪问效,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难点、重点问题。要对标将上海建成全球最安全、最有序、最干净城市要求,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狠抓措施落实,对工作不落实,要严肃通报批评;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要严肃倒查责任。

(二)加强情况报送。各区民政部门、社会福利机构要明确专人负责情况汇总和报送工作,定期将本部门、本单位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报送市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其中,12月25日前报送各区民政局、市社会福利中心、市众仁慈善服务中心的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每月25日前报送当月工作小结,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报工作总结(联系人:张勇;电话:231116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