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出台省级引进外国人才和智力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2018-01-12 04:07:32

文件名称:河南出台省级引进外国人才和智力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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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省级引进外国人才和智力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近日,河南省人社厅研究制定了《河南省省级引进外国人才和智力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省人社厅根据省财政年度预算组织开展引智资金资助计划的编制、拨付、绩效评估和监督检查等工作。省外国专家局负责具体的组织实施工作。

在资金使用范围方面,引智资金主要用于引进外国专家项目、出国(境)培训项目、引智成果示范推广项目、引才引智活动、引智服务保障、配套国家重点引智项目等。

在项目评审和预算编制方面,省外国专家局负责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全省申报的引才引智项目。引才引智活动、引智服务保障预算由省人社厅根据年度引进外国人才和智力工作计划编制,将引智资金预算初审汇总后报省财政厅审核。

在资金拨付与使用方面,引智项目单位应当在项目完成后一个月内提交项目执行总结报告、项目费用决算表以及相关票据复印件。当年不能执行的项目,应在当年11月30日前向省人社厅(省外国专家局)提交放弃资助资格确认书,并返还预拨资金。引才引智活动、引智服务保障等支出,实行即结即核、即核即付的方式,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核销。

在监督与检查方面,省人社厅按照有关规定对全省引智资金使用情况实施绩效评估、监督检查。省外国专家局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抽查。对查出的违规、违纪问题必须及时整改;情节严重的,依照法律法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