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委下发通知要求做好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
2018-01-09 22:08:57

文件名称:省农委下发通知要求做好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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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春节将至。为做好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1月4日,省农委下发《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从即日起至2018年2月,各地农业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保障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让广大人民群众渡过一个祥和的节日。

《通知》指出,春节期间农产品购销量大、消费旺盛,是风险集中、问题易发多发的敏感时期。各地农业部门要把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有力措施,突出工作重点,主动加强与食药、公安等部门衔接配合,全力以赴抓好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社会热点问题。

《通知》要求,各地农业部门要围绕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切实开展农药专项整治和农资打假专项整治,加强农业投入品市场监管,杜绝禁限用农药使用,科学合理使用农药,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禁限用农药和非法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药行为,确保农业生产安全。要加大风险监测和巡查力度,全面排查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要对重点产品开展风险监测和速测筛查,及时发现问题,排查风险隐患。针对监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及时进行追根溯源,查清生产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绝不给违法违规者留有可乘之机。

《通知》要求,各地农业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一是要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切实强化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防控力度;二是要畅通信息渠道,落实工作责任,强化节日值守,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积极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准备;三是要加强对各类信息的动态监测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对一些不实的、恶意炒作的报道,要主动应对、妥善处理,减少负面影响。对发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要按照要求及时上报、快速响应,迅速查明问题源头并妥善处理,坚决防止事态的扩大和蔓延,确保春节期间生产和消费市场稳定。

《通知》强调,各地农业部门要采取治理整顿和宣传培训相结合的方式,积极组织生产技术人员,深入生产企业和基地,加强对农产品生产的指导,督促指导生产者规范生产、安全收获。要充分利用媒体向广大消费者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消费知识,提高消费者自我防范、自我保护能力,促进安全优质农产品生产销售,努力营造安全生产、安全消费良好社会氛围。(丁晓云)

省农委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安全消费知识普及宣传活动,提高消费者自我防范、自我保护能力。(丁晓云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