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省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的补充公示
2017-12-07 20:10:55

文件名称:关于2017年度省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的补充公示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20

17

11

27

日至

12月5

公示基础上,经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反馈

相关

市、

县(市、区)农业局审核,拟增加认定温岭市澄川白鲞专业合作社、浙江省温岭市玉麟果蔬专业合作社、温岭市吉园果蔬专业合作社、天台县石梁绿谷高山蔬菜专业合作社、天台县兴农植保专业合作社5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为省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

经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反馈

并由

相关

市、

县(市、区)农业局

核实,有7家省级示范性合作社原上报名称有误予以更正:

湖州中水龟鳖专业合作社

更正为

湖州和孚中水龟鳖专业合作社

德清县雷甸新园果业专业合作社

更正为

德清雷甸新园果业专业合作社

长兴龙果蔬菜专业合作社

更正为

长兴龙果芦笋专业合作社

安吉天荒坪天林竹笋专业合作社

更正为

安吉县天荒坪镇天林竹笋专业合作社

安吉县梅溪马村蚕桑合作社

更正为

安吉县梅溪镇马村蚕桑专业合作社

安吉皈山家禽养殖合作社

更正为

安吉县皈山家禽养殖专业合作社

台州市黄岩秀岭桂花专业合作社

更正为

台州市黄岩秀岭桂花果苗专业合作社

将上述情况

予以补充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12月7日至2017年12月15日(其中2017年12月9日-10日除外)。

公示期间,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在生产、经营、管理中存在

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

的提倡署

真实姓名。

联系电话:0571-8675773

1

传真:

0571-867577

25

通讯地址:杭州市凤起东路29号

邮编:310020。

浙江省农业厅

2017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