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药监局通报16批次不合格食品
2017-11-28 09:11:37

文件名称:省食药监局通报16批次不合格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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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食药监局日前通报了近期组织监督抽检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糕点、酒类等7大类355批次食品的抽检情况,本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食品339批次,不合格食品16批次。

据了解,此次抽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16批次食品,涉及的被抽样单位、标称生产企业、产品包括:长沙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东玺门购物广场销售的榨菜、海带、外婆菜和折耳根均检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张家界吃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十年老柴葛、野葛粉和十年老柴葛(盒装)检出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湖南超级小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素羊肉串(湘味熟食、挤压豆粉熟食)、菩提碳烧素牛排(香辣味)和菩提碳烧素牛排(烧烤味)均检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平江县锦琪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泡泡干(非发酵豆制品)检出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攸县喜盈盈食品厂生产的麻花检出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武陵区德行天下商行销售的石门县望羊桥食品厂生产的麻花(油炸类糕点)检出糖精钠(以糖精计)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湖南鸿达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葱油酥饼检出酸价(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慈利县宏英食品厂生产的土家甜酒(杯装)和土家甜酒检出糖精钠(以糖精计)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以上检验机构均为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不合格食品的生产经营单位,省食药监局要求当地食药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停止销售、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彻查问题原因,全面整改,对相关企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并于12月20日前将调查处理、产品控制、违法行为查处、原因排查及生产经营企业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布,并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