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政府关于菏泽市魏楼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的批复
2017-11-25 11:14:34

文件名称:山东省政府关于菏泽市魏楼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的批复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菏泽市魏楼水库工程建设征地

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的批复

鲁政字〔2017〕199号

菏泽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呈请审查〈菏泽市魏楼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的请示》(菏政呈﹝2016﹞6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菏泽市魏楼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的编制原则和主要内容。

二、你市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修改〈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79号)和《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26号)规定,进一步优化移民安置方案,认真做好征地补偿和征地占补平衡工作。要按照节约集约用地原则,做好项目占地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尽量减少占地规模,切实维护移民的合法权益,确保工程顺利实施及库区社会和谐稳定。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省政府有关部门。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11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