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四个《办法》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2017-11-18 17:43:42

文件名称:我省出台四个《办法》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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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省出台四个文件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了《黑龙江省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管理办法》,省人社厅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印发了《黑龙江省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黑龙江省政府购买职业培训服务成果实施办法》和《黑龙江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等三个文件。

为进一步完善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制度,近日重新出台了《黑龙江省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管理办法》。该办法调整了评选周期、奖项设置、奖励标准,将“龙江大工匠”和“龙江技术能手”奖励标准由一次性奖励5000元和3000元分别调整为一次性奖励3万元和1万元。

《黑龙江省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鼓励引导用人单位发挥主体作用,提高技能人才待遇和地位。主要采取政府引导和用人单位支持相结合的方式建立首席技师制度。

《黑龙江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在规范竞赛管理的同时强化表彰奖励。对代表我省获得世界技能大赛金、银、铜牌的选手,省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2万元;对代表我省获得国家级一类技能竞赛第一、二、三名的我省选手,省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3万元、1万元。

《黑龙江政府购买职业培训服务成果实施办法》的出台将促进职业培训科学化、规范化,提升就业质量。

今年以来,全省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38.8万人次;共建立4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5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和15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全省技工院校共招生24855人,同比去年10月增长7%;完善省级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和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制度。特别是对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省政府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和10万元奖励。今年全省有1名“中华技能大奖”和3名“全国技术能手”受到奖励。(采编:马春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