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出台《方案》推动旅游业全景、全业、全时发展
2017-11-16 10:20:21

文件名称:赣州:出台《方案》推动旅游业全景、全业、全时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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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有效推进赣州市建设国家级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推动赣州市旅游业全景、全业、全时发展,结合赣州实际,

近日,赣州市政府出台《赣州市建设国家级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实施方案》,力争用3年时间,全面完成建设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各项任务,促进赣州市旅游产品更加丰富、旅游环境更加优化、旅游市场更加规范,旅游业对经济和社会的综合贡献率进一步提高。

该《方案》围绕“一核三区”的发展布局,以“创新统筹职能、创新政策措施、创新产业引导”为原则,以“体制改革、机制创新、产业融合、资源整合”为手段,以推进全域旅游发展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破解旅游业发展瓶颈和突出矛盾,推动旅游资源由分散开发向整体开放开发转变、旅游消费由观光旅游为主向休闲度假观光并重转变、旅游收入由门票为主向综合收入转变,努力把赣州打造成全国著名的红色旅游目的地、区域性文化旅游中心城市和东南沿海地区休闲度假后花园。

据悉,赣州将成立由市政府市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市直、驻市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赣州市建设国家级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旅发委,具体负责旅游业改革创新工作的组织实施。在政策扶持上,将落实中央、省、市出台的支持旅游发展的投融资、价格、税收、用地、人才等一系列政策,出台鼓励发展全域旅游的以奖代补奖励办法;各地要根据实际,围绕制约旅游发展的瓶颈和难点,加强政策创新,重点在财政金融、土地利用、环境保护、机构人员等方面给予扶持,探索建立规范成熟的旅游业发展政策体系。

改革创新发展理念

优化旅游业空间布局。立足赣州资源禀赋,推动旅游业空间布局由相对分散向全域延伸、多点支撑转变,着力打造以章贡区、南康区、赣县区、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为主体的宋城文化旅游核心区,以瑞金市、兴国县、于都县、宁都县、会昌县、石城县、寻乌县为主体的红色旅游区,以上犹县、崇义县、大余县、信丰县为主体的生态休闲度假旅游区,以龙南县、安远县、定南县、全南县为主体的客家文化旅游区。

大力发展全域旅游。按照高铁开通倒计时的工作推进要求,落实好《赣州市发展全域旅游行动方案(2017-2019年)》,建设和完善交通、住宿、景区、餐饮、娱乐、购物、城市建设等旅游要素,打造旅游核心产品和精品旅游线路。同时推进瑞金、石城、龙南等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抓好《三江六岸旅游开发和环境提升规划》的落地实施,通过典型引路,以点带面,打造城旅一体的无景区化旅游目的地。

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健全目标考核责任制,进一步强化对旅游业的科学发展考核,制定适应全域旅游发展要求的旅游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推动旅游业发展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建立政府支持旅游发展机制。加大投入力度,每年安排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旅游公共服务、旅游品牌创建和城市旅游形象宣传推广等,同时将符合条件的重点旅游项目纳入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等专项资金支持范畴。

改革创新发展机制

完善旅游行政管理体制。进一步加强旅游主管部门对旅游发展工作的整体谋划和协调管理,推动“局改委”全覆盖;建立旅游发展委员会兼职委员制度,明确兼职委员职责和任务,强化兼职委员结合本部门职能履行旅游产业协调管理的职责。

推进旅游景区管理改革。加大旅游资源整合力度,推进国有景区所有权、管理权、经营权“三权分离”,努力形成责权利、人权事权地权协调统一的大景区管理体制。重点开展陡水湖景区和中心城区景区景点体制机制改革试点。

建立多元化投融资平台。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社会资金为主体的市场化、多元化投融资体系。设立赣州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基金,制定基金使用管理办法,为全市旅游项目建设增添新动力。整合全市优质旅游资源,谋划、推出一批重大旅游投资项目,形成旅游PPP项目库,引入具有资金实力和专业经验的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运营旅游项目。不断拓宽旅游企业融资渠道,支持旅游企业采取项目特许权、经营权、景区门票质押担保等方式扩大融资规模,支持集体与个人以物权入股方式参与旅游开发经营等。

推进产业融合发展。以“旅游+”为途径,推动旅游与文化、体育、城乡建设、健康养老等领域的深度融合,创造出更多的旅游新业态、新模式。大力发展休闲度假旅游,创建一批省级以上旅游度假区和生态旅游示范区;提升发展乡村旅游,加快建设和提升一批有影响力和吸引力的风情小镇、农耕体验、农业观光、蔬果采摘、民俗表演等休闲体验项目,引导各项目主体积极申报省A级乡村旅游点和休闲农业示范县(点)等;积极发展健康养老旅游,推动建设一批多层次、多样化的老年人休闲养生度假项目;加快建设旅游小镇,推动各县(市、区)规划建设一批各具特色、差异发展、主题鲜明的旅游特色小镇;加快发展以竞赛表演业为重点的城市体育旅游;大力发展自驾车旅游,推动建设自驾车房车营地等,完善与自驾车相配套的休闲度假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推进落实“多规合一”。各级旅游主管部门进入同级规划委员会、土地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增强旅游部门对各种上位规划编制的话语权,同时把旅游发展规划作为其他规划的方向性指引和约束指标。发改、国土、规划、环保等部门在编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规划时应兼顾旅游业发展需要,充分考虑相关旅游项目、设施的空间布局和建设用地要求,切实做到旅游规划纳入全市空间规划的“一张蓝图”。

推进落实旅游发展用地政策。全面落实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旅游局《关于支持旅游业发展用地政策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10号),制定实施办法,多方式供应建设用地,保障乡村旅游、自驾车(房车)营地旅游、文化研学等旅游新业态项目和旅游厕所用地需求;对投资大、发展前景好的旅游重点项目和旅游公共服务设施项目,优先保障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支持使用未利用地、废弃地等土地建设旅游项目等。

壮大旅游市场主体。抓龙头带动,推动本土优势旅游企业实施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打造跨界融合的产业集团和产业联盟。出台旅游招商引资工作指导意见,下大力气引进一批旅游集团、旅行社、旅游文化演艺企业、旅游投资及运营企业、旅游装备及商品制造企业、旅游新业态企业等龙头企业落户赣州。支持赣州旅投集团规模化、集团化、联合化发展,鼓励整合开拓市外优质旅游资源,做大做强主营业务,力争“十三五”末总资产规模突破100亿元,跻身全国百强旅游集团行列。

改革创新综合管理

加快旅游市场监管机制改革。建立旅游执法与公安、工商、安监、质监、物价、食药监等执法的联勤联动机制,各县(市、区)强化旅游执法机构建设,探索旅游领域联合执法模式,加强旅游执法保障。鼓励和支持5A级旅游景区和有条件的4A级旅游景区设立旅游警察、旅游巡回法庭、市场和质量监管局旅游监管分局等,强化旅游市场监管。

建设诚信体系和监督机制。加强文明旅游建设,制定旅游从业人员诚信服务准则,建立消费者意见反馈和投诉记录与公开制度,以及游客不文明行为信息记录制度。发挥旅游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建立旅行社、旅游购物店信用等级制度,定期向社会公示失信“黑名单”。指导行业协会公布诚信旅游参考价,为游客自主选择提供引导。

改革创新区域协作

加强区域旅游合作。依托赣州四省通衢的交通区位优势,以赣瑞龙动车开通、赣深高铁即将建成开通和赣州机场即将升级为国际机场为契机,借助海西经济区、千里客家文化长廊、中央苏区红色旅游联盟、泛珠三角自驾房车露营产业联盟等平台,通过联合组团、推出精品旅游线路、制定优惠政策等方式,深化与韶关、河源、广州、深圳、龙岩、三明、厦门、泉州、郴州等珠三角、闽三角以及港澳台等客源市场的区域旅游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客源互送,利益共嬴”。

提升赣州城市旅游形象。创新市场营销方式,坚持政府主导、媒体跟进、企业联手“三位一体”,依托传统媒体、新媒体和自媒体资源优势,重点抓好品牌营销、活动营销、媒体营销,精心策划、包装旅游特色产品,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推广活动,提升“红色故都客家摇篮”品牌影响力。

改革创新旅游扶贫

探索旅游扶贫新模式。深入推进国家旅游扶贫试验区建设,充分发挥景区、公司、能人的带动作用,促进景区、公司、协会(合作社)、基地、农户灵活组合,形成景区(公司)+农户、景区(公司)+合作社+农户、基地+贫困户等旅游扶贫新模式。同时鼓励贫困户通过资源入股、投工投劳等方式获取收入,实现创收扶贫;通过打造扶贫型景区、乡村旅游点等,帮助贫困户就近就业,推动就业扶贫;通过挖掘客家饮食文化和手工技艺,发展旅游土特产品等,推动造血扶贫。

改革创新旅游体验

推进智慧旅游建设。推广应用赣州旅游APP,进一步强化“旅游咨询一览无余、旅游交易一键敲定”的服务功能,为游客提供高效便捷的导游导览导购导航等服务。加快智慧景区建设,通过在全市4A级以上景区设置集电子票务、智能门禁和大数据分析等功能于一体的智慧旅游服务平台和发行赣州旅游年卡,实现游客线上订票线下刷卡(身份证或年卡)进入景区,缩短游客排队等候的时间。同时推进智慧饭店、智慧旅行社建设,实现旅游服务智能化全覆盖。

全力完善旅游要素。大力推进旅游集散中心、旅游咨询中心、旅游引导标识、旅游公路、自行车租赁、旅游厕所、停车场和无线网络等配套服务设施建设;鼓励和支持各县开发3-5个旅游特色商品、纪念品、伴手礼等,推动在赣州中心城区及全市旅游景区、游客服务中心、商场等开设“赣州礼物”旅游商品旗舰店;引导一批企业形象明显、品牌知名度高,能制作赣州客家特色餐饮及客家名小吃的企业在市内外打造赣州客家美食旅游旗舰店,开发赣州特色旅游食品手礼;推进《客家儿郎》常态化演出,在中心城区运用现代高科技手段,打造水幕电影、灯光秀等文化演艺产品,打造具有赣州特色的大众演娱舞台;构建以星级饭店为龙头,温泉酒店、精品民宿、经济连锁酒店、自驾车房车营地等为重要组成部分的旅游住宿设施体系;推进交通廊道景观化,加快4A级以上景区“一路(景区公路)三道(栈道、索道、游步道)一平台(观景平台)”建设,适时开通城市与主要景区间旅游交通直达班车、公交旅游专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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