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制定《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招标评标办法》
2017-11-15 09:28:22

文件名称:我省制定《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招标评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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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招标评标工作的公正性,促进公平竞争和设计工作质量、水平的提高,近日,省住建厅根据《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

33

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招标评标办法(试行)》。

《办法》规定,设计招标投标评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接受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招投标监管机构的监督管理。设计招标评标办法分为综合评估法、票决法、设计团队评分法。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选择一种评标办法。评标办法一经选定,即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园林绿化、构筑物和单项专业等工程设计招标评标办法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办法》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招标评标中的综合评估法、票决法、设计团队评分法等内容均逐项作了详细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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