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
2017-11-15 08:53:28

文件名称: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

文件编号:滇云政办函〔2017〕194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州、市、县、区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国务院办公厅近期随机抽查了全国30个省级、42个地市级、129个区县级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功能和企业设立登记、教师资格认定、排污许可证核发等865个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高频服务事项,发现了平台存在的问题,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国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检查情况的通报》(国办函〔2017〕115号)。为认真做好抽查发现问题的自查整改落实,结合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实际,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聚焦突出问题,抓好自查整改落实

国办函〔2017〕115号文件指出,各地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包含政务服务网站、网上审批大厅、网上办事大厅、电子政务大厅等,下同)主要存在政务信息不共享、平台功能不完善、服务信息不准确等5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办事入口不统一。统一办事入口是方便群众找到和使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的首要条件。但一些地方存在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与政府门户网站“两张皮”,甚至出现同一事项内容不同、名称不一、标准各异的情况,导致办事平台不好找、企业群众不愿用。抽查发现,26%的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未与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前端整合,不能提供统一服务入口。临沧市、昆明市盘龙区、普洱市孟连县被点名通报。(详见附件1)

整改措施:通过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和省直部门网上办事大厅与省级统一新建的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前端整合,做到互联网用户整合、事项统一和网上申报渠道无缝衔接,确保实现全省政务服务的入口统一。

责任单位:省直有关部门,各州、市、县、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17年11月30日前。

(二)政务信息不共享。政务信息共享是多平台多系统联动、简化优化办事流程的必要条件。抽查发现,部分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未能与部门办事系统实现统一身份认证、一号登录,办事系统之间数据不能共享利用,导致企业群众办事需要在多个平台和系统间重复注册登录,网上办事变得繁琐复杂,降低了办事体验。同时,在国务院第四次大督查中,我省被要求整改落实。

整改措施: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务服务信息资源共享督促检查工作的通知》(云府办明电〔2017〕61号)要求,通过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与部门办事系统进行数据对接,实现统一身份认证、单点登录和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做到“一号申请、一网通办”。

责任单位:云府办明电〔2017〕61号文件中明确的省直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11月30日前。

(三)事项上网不同步。各级政务服务平台为方便群众办事,均按照部门或个人、法人等主题对政务服务事项分类设置。抽查发现,由于服务事项梳理上网跟不上平台建设步伐,68%的平台存在部分栏目下无内容的问题,导致“有路无车”、平台不能用。迪庆州,昭通市大关县、镇雄县,文山州麻栗坡县,临沧市双江县、凤庆县,普洱市澜沧县、孟连县、西盟县,昆明市盘龙区,楚雄州双柏县,曲靖市陆良县等被点名通报。(详见附件1)

整改措施:各地、有关部门按照事项要素规范,在新建平台上正确选择主题服务分类,做到政务服务事项全面公开、分类准确、应上尽上,避免出现“有栏目无内容、有部门无事项、空架子不实用”等问题。

责任单位:省编办,省直有关部门,各州、市、县、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17年11月30日前。

(四)平台功能不完善。畅通咨询渠道和提供精准的站内搜索是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能办事、好办事的重要保障。抽查发现,87%的平台咨询投诉渠道真实有效,但回复不及时的情况比较突出,38%的平台对用户咨询问题超过5个工作日未作答复。22%的平台搜索功能不可用,州市、县级平台尤为突出。一些平台无搜索功能,一些平台无法搜索到已有服务事项,搜索功能成为摆设。临沧市和双江县、凤庆县,普洱市澜沧县、西盟县、孟连县,楚雄州双柏县,曲靖市陆良县,文山州麻栗坡县,昭通市大关县、镇雄县等被点名通报。(详见附件1)

整改措施: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统一完善网上注册、搜索、咨询等功能问题;各地、有关部门明确专门人员,解答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提交的咨询投诉问题,确保公众能够“找得到、问得清”。

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直有关部门,各州、市、县、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17年11月20日前。

(五)服务信息不准确。办事服务信息清晰准确是实现“群众少跑腿”的必要条件。被抽查的政务服务事项中,有25%只提供了申请、受理、审查等办事环节名称,未对各环节要求进行具体清晰描述;33%未明确办理时限、收费标准、联系方式等要素;13%对办理材料表述不清晰,存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材料”等类似表述或兜底性条款;41%未提供办事表格下载,48%未提供表格填写说明或示范文本;55%未明确办理材料格式要求,比如原件/复印件、纸质版/电子版、份数等。办事指南不实用已经成为受企业群众诟病的痛点。迪庆州,临沧市和双江县、凤庆县,昭通市大关县、镇雄县,文山州麻栗坡县,普洱市澜沧县、西盟县、孟连县,昆明市盘龙区,楚雄州双柏县,曲靖市陆良县等被点名通报。(详见附件1)

整改措施: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各级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录入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函〔2017〕111号)要求,各地、有关部门组织梳理规范录入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的政务服务事项,逐一对照检查,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详细列明依据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注意事项、联系方式等;明确提交材料的名称、依据、格式、介质、份数、签名签章等要求,并提供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除办事指南明确的条件外,不得自行增加办事要求,不得存在模糊不清的表述。

责任单位:省编办,省直有关部门,各州、市、县、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17年11月30日前。

以上问题主要反映在2015年8月建成运行的全省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中。根据省人民政府的部署要求,全省统一新建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将于2017年12月1日上线试运行,国务院办公厅也将同步开展随机抽查核查和第三方评估。各地、有关部门要针对上述问题,认真对照《全国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检查指标》(详见附件2),并在未上线运行的新建平台上逐项做好自查清理整改,进一步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完善区划、部门、人员、流程配置等基础数据,确保平台顺利上线运行,真正便利企业群众办事创业。

二、围绕评估指标,完善平台服务功能

2017年11月1日—12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委托国家行政学院电子政务研究中心,对各省(区、市)政府网上政务服务开展第三方评估工作,重点从服务方式完备度、服务事项覆盖度、办事指南准确度、在线办理成熟度、在线服务成效度5个方面,建立客观有效的评估指标体系(包含5项一级指标、17项二级指标、79项三级指标,详见附件3),并且通过全方位多维度的量化评估指标,科学、客观地反映各地网上政务服务发展水平。

本次评估将以第三方的视角,从政务服务的供给侧和需求侧两个维度,突出以用户为中心和导向性、客观性、实用性的原则,以办事对象“获得感”为第一标准,强化办事对象在获取政务服务过程中的便捷度和满意度,采取实时信息采集、后台信息抓取、书面问卷调查等手段,以用户体验和技术支撑为核心,采集和监测各地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提供的政务服务事项和有关数据,核查发现存在问题,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优化政务服务供给,形成以评价考核推执行、以评价反馈促改进的闭环管理模式,推动实现政务服务标准化、精准化、便捷化、平台化、协同化的目标。

由于本次评估直接从各地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提供的政务服务事项、有关主管部门信息系统数据和日常工作中的统计数据、填报数据、问卷调查等方面进行信息采集,各地、有关部门要严格对照评估指标体系的评估要点,逐项细化,严格把关,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2017年11月30日前完成工作任务。

三、有关要求

(一)各州、市、县、区人民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和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的要求,仔细对照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检查和评估指标,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开展自查清理和全面整改,确保不出现国务院办公厅通报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存在的问题,并将自查整改情况于2017年12月20日前报省政府办公厅。各州、市人民政府统一汇总上报本级和所属县、市、区的自查整改情况。

(二)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将对各地、有关部门自查整改情况开展抽查核查,及时通报核查结果和存在的问题,并纳入2017年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年度工作目标综合考评内容,给予相应扣分处理。对没有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影响全省“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整体推进的部门、单位和责任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联系人:省政府办公厅督查三处谢艳春、王浩,电话(传真):0871-63661963、68226801,电子邮箱:ynzfdcsc@126.com。

附件:1.国务院办公厅通报我省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问题清单

2.全国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检查指标

3.2017年省级政府网上政务服务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1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注:《国务院办公厅通报我省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问题清单》《全国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检查指标》《2017年省级政府网上政务服务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详见源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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