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届发审委2017年第44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2017-11-14 20:32:26

文件名称:第十七届发审委2017年第44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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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七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17年第44次发审委会议于2017年11月14日召开,现将会议审核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核结果

(一)浙江鸿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发)未通过。

(二)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三)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二、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一)浙江鸿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1、关于关联方及关联交易。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1)上海宇辉、上海锦归报告期内的生产经营情况,是否主要为发行人服务,其设立、生产经营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发行人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及公允性,注销的原因及为何不将其收归发行人体系;嘉兴市高正高分子材料公司在业务、设备、技术等方面与发行人是否存在相同、相似或其他关联,租用发行人厂房是否存在与发行人生产混同的情形。(2)实际控制人所控制企业大部分亏损的原因,关联方向发行人提供资金的来源,是否存在资金体外循环的情况。(3)慈溪市宏宇电器、浙江虹兴电子是否为发行人关联方,其净资产较低,自产硅片主要提供给发行人,相关交易是否真实、合理且符合商业逻辑、定价是否公允。(4)报告期内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是否存在关联方或主要供应商为发行人分摊成本、承担费用或其他利益转移的情形。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方式、核查过程及结论。

2、(1)发行人多晶太阳能电池片2014年度、2015年度与行业平均毛利率水平接近,2016年度及2017年1-6月毛利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据发行人解释,2016年毛利下降系全国市场下行,公司产品价格大幅下降,请发行人代表说明产品价格下降是否与产品质量、工艺水平有关。(2)发行人在报告期内取得的政府补助较多,公司的发展在较大程度上依赖于政府扶持和补贴政策的支持。请发行人代表结合自身的经营情况和行业特点进一步说明未来的盈利能力能否持续,面对行业政策的变化采取的应对措施。(3)报告期发行人销售费用率远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请发行人代表结合客户开发方式、销售部门设立与运行情况、运费承担方式等说明销售费用金额较低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及结论。

3、(1)公司产品主要采取直销的销售模式,主要客户较为集中,存在部分客户同时是供应商的情况,销售给同是供应商的客户金额呈现逐年上升趋势。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公司业务是否独立,是否存在建立在销售业务基础上的绑定采购,说明采购与销售定价是否公允,是否符合行业惯例、是否符合商业逻辑。(2)结合报告期内新增前五大客户KATAIINTERNATIONALGROUPLIMITED、宁波帝米电气有限公司销售情况,以及前五大客户采购数量、金额变动较大情形,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前五大客户采购数量、金额大幅变动的商业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及结论。

4

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公司股权历次转让中多次出现1

/

股转让价格的原因及合理性,

是否存在股份代持或利益输送等情形;(2)2016

2

月,发行人股东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共进行

5

次股权转让,合计

430.00

万股。请说明转让方式,受让人的基本情况、资金来源,是否存在股份代持或利益输送等情形。

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及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