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全省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
2017-11-13 15:11:51

文件名称: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全省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推进全省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

一体化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

鲁安监发〔2017〕114号

各市安监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推进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的指导意见》(安监总安健〔2017〕74号),建立安全生

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制度,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监管效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健康权益,现就推进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工作(以下简称一体化监管执法)提出以下实施

意见: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三个必须”和“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的原则,以强化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

监管为目标,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制度及职责明晰、协调有序、执法规范、运行高效的工作机制,实现对同类事项综合监管执法,全面推动职业病防治责任落实,切实维护广大

劳动者的安全健康权益,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监管机构独立设置。把强化职业健康监管作为一体化监管执法改革的基本出发点,切实加强职业健康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确保职业健康监管执法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各级安监部门要独立

设置职业健康监管机构,配备专业监管人员,主要负责职业健康法规标准、政策措施、科技规划、技术支撑、事故调查处理、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重大违法违规案件的调查处理和职业病危害项目

申报等综合工作。

(二)监管职能有效融合。不断完善一体化监管执法的方式方法,着力解决职业健康量大面广、监管力量严重不足等问题。承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商贸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的科(处)室

,应将职业健康与安全生产合并监管,真正实现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融合一体。要突出重点,科学统筹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监管力量,避免多头监管、重复执法,注重工作实际,提高监管实效。

(三)监管执法同步实施。强化职业健康监管,推进监管执法一体化,是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重大举措,是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重要内容,要紧密结合各地实际,坚持“科学、合

理、高效”原则,全面实现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在巡查考核、执法检查、风险管控、行政许可、标准化、宣传培训、诚信体系、技术服务一体化等监管工作中同步推进实施。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巡查考核一体化。将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和安全生产巡查内容,提高考核考评权重,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和标准,建立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强化巡查和考核,

促进职业健康监管责任在各级监管部门中得到同步落实。

(二)推进执法检查一体化。按照“检查安全生产必查职业健康”的原则,各级安监部门编制年度执法计划、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各类监督检查、执法时,要将职业健康作为一项必要内容,与

安全生产同步安排部署实施。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一并下达执法文书,一并督促整改、复查。

(三)推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一体化。用人单位开展“两个体系”建设,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主体责任,将职业健康与安全生产相互融合,同研究、同建设、同步推进

,一并开展辨识风险和制定管控措施、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同步达标运行。

(四)推进行政许可一体化。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领域实施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时,要将建立职业病防治责任制、职业健康管理制度以及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等内容,作为基本

条件,严格内容审查,不符合条件的,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推进标准化建设一体化。将职业健康管理相关指标纳入用人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内容,一并进行策划、实施、检查、改进,同步审查评定,实现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双达标”。

(六)推进宣传培训一体化。将职业健康作为宣传培训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在宣传安全生产工作时一并宣传职业健康。整合培训教材和大纲,在组织党政负责人、监管人员、乡镇安监员等各类监管

业务培训以及用人单位法人代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管理知识培训中,设置职业健康相关培训内容,保证专业需求和必要学时,实施同步培训考核。

(七)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一体化。在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中,激励用人单位职业健康诚实守信,并将用人单位职业健康方面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纳入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制度进行管理和惩

戒。

(八)推进技术服务一体化。支持、鼓励现有的安全生产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通过专业人才引进、设备设施购置、资源整合等措施,拓展服务范围,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

一体化检测、评价等技术服务。

四、保障措施

(一)积极推进实施。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涉及监管体制机制创新、工作分工调整以及工作方式的转变,各级安监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把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以对人民生命安全和健康权益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推进一体化监管执法,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加强指导协调,确保一体化监管执法工作顺利推进。

(二)认真抓好落实。各级安监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积极探索,研究制定本地区一体化监管执法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和要求,并认真抓好落实。要把推进职业健康与安全生产一体化监管

执法与全面促进职业健康重点工作的落实有机结合起来,及时总结一体化经验做法,不断提高职业健康监管执法能力和水平。

(三)依法科学监管。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专业性强,各级安监部门要以法律法规、执法程序、专业知识以及执法实务为重点,加强对监管执法人员的职业健康监管执法业务培训

,使其熟悉和掌握职业健康监管执法的法律法规、执法程序、工作内容和基本要求,提升业务水平,做到依法监管、科学监管。

(四)加强监督检查。职业健康监管执法是安全监管部门的重要职责,各级安监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盘棋”的理念,按照“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的要求,认真抓好分管

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工作。省安监局将适时开展监督检查,对推进执行情况进行通报。

本实施意见自2017年10月25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2年10月24日。

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9月25日

(2017年9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