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政府关于下放给哈尔滨新区一批省级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2017-11-03 15:02:34

文件名称:黑龙江省政府关于下放给哈尔滨新区一批省级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文件编号:黑龙江省政府令第6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

第6号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下放给哈尔滨新区一批省级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已经2016年12月19日省政府第7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1月4日起施行。

省长:陆昊

2017年10月5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下放给哈尔滨新区一批省级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省政府第77次常务会议决定,下放给哈尔滨新区19项省级行政许可事项,赋予哈尔滨新区辖区内审批权4项。

哈尔滨新区、各省直有关部门要及时、认真、严格地做好下放省级行政许可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对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许可事项,依法需要委托实施的,要及时办理委托手续,同时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哈尔滨新区要对承接的省级行政许可事项,依法规范行使,切实加强管理,确保行政权力承接到位。

本决定自2017年11月4日起施行。

附件:

1?下放至哈尔滨新区的行政许可事项(19项)

2?赋予哈尔滨新区辖区内审批权的事项(4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