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3744号(经济发展类196号)提案答复的函
2017-10-13 20:21:25

文件名称: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3744号(经济发展类196号)提案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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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

徐冠巨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补生产性服务业短板助力振兴实体经济的提案收悉。经商发展改革委,现答复如下:

实体经济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振兴实体经济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的重要内容。生产性服务业大多来源于实体经济,又服务于实体经济,是转型升级的重要推动力量。我国的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迅速,但从规模结构和质量水平上来看,尚不能有力支撑实体经济发展,也影响了实体经济的竞争力。您所提出的补生产性服务业短板的相关建议,对于助力振兴实体经济是非常必要的。

一、关于出台规划和专门政策措施。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近年来国家层面先后出台一系列重要文件,明确了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工作机制。

2014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26号),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总体框架、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提出要积极推动研发设计、第三方物流、融资租赁、信息技术服务、服务外包等新产业和新模式加快发展。

2015年国务院印发《中国制造2025》(国发〔2015〕28号),将加快发展服务型制造和生产性服务业作为九大战略任务之一,明确提出要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包括发展面向制造业的信息技术服务,发展研发设计、技术转移、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等科技服务业,提高对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支撑。《中国制造2025》发布后,按照制造强国建设领导小组安排,将发展服务型制造纳入1+X规划体系,2016年,由我部会同发展改革委和工程院共同印发《发展服务型制造专项行动指南》(工信部联产业〔2016〕231号),明确了发展服务型制造和生产性服务业的具体行动计划,鼓励企业增加服务要素投入,从生产制造型向生产服务型转变,助力实体经济振兴和壮大。

二、关于探索政企协力新机制。

相关部门多措并举,搭建平台和载体,创新协力合作新机制,适应新模式和新业态发展的要求。

发展改革委积极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价值链高端延伸,发挥国家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等示范带动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生产性服务业。近年来,重点支持研发设计、检验检测认证、信息技术服务、节能环保服务、电子商务、售后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领域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着力培育一批成长性好、发展潜力大的生产性服务领军企业,推动形成一批主体功能突出、辐射功能强的生产性服务中心。

我部全面启动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工作,聚焦供应链管理、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总集成总承包服务、信息增值服务等重点模式,遴选一批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示范项目和示范平台,并将组织做好经验总结和案例推广,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推广,引导更多企业开展服务化转型。

三、关于引导支持民间资本加大投入。

民营经济是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重要力量,加大引导民间投资力度是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中小企业是民营经济的主体,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对于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优化经济结构、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确保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是加强政策引导。我部与发展改革委联合编制发布了《关于发挥民间投资作用推进实施制造强国战略的指导意见》,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民间投资有关工作的通知》,开展专项督查整改,指导地方改进工作,积极引导民间投资加大对生产性服务业的支持力度。二是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小企业发展,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深化放管服改革,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实施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加大小微企业增值税、营业税以及所得税优惠力度;金融管理部门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力度,实现小微企业贷款增速、户数、申贷获得率三个不低于目标;财政资金转变支持方式,开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以中小企业为主体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下一步我部将结合自身职能,会同相关部门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建立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市场化长效机制。继续完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加大政策执行监管力度,确保政策时效。二是加强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支持。进一步落实好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三是推动金融市场发展。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银行等金融机构,大力发展中小金融机构及普惠金融,推动互联网金融规范有序发展。四是优化融资环境。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适合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发展应收账款、存货(仓单)等动产融资模式,推动开展供应链融资。五是推动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包括企业纳税信息、进销存信息、诚信经营信息等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平台。以更好的发展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强技术改造,引进先进适用技术、工艺和设备,改造传统工艺,优化生产流程,开发差异化的产品和服务,推进技术、产品、管理模式和商业模式创新,推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让更多中小企业投身生产性服务业创业创新。

四、关于推动形成生产性服务与生产制造协同发展的产业新生态。

2016年经国务院同意,相关部门建立了服务业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服务业发展工作,综合分析服务业现状、问题和趋势,加强各部门协调配合,研究提出服务业重大措施建议。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以来,各有关部门从深化改革开放、完善财税政策、强化金融创新、有效供给土地、健全价格机制和加强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具体措施,为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2017年我部支持相关单位广泛整合政、产、学、研、用多方资源,指导成立了中国服务型制造联盟,搭建服务型制造公共服务平台,开展课题研究、企业咨询、人才培养等多种服务,积极推动交流合作。

下一步,我部将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制造与服务的广泛融合与深度协同。一是强化政策落实。积极利用国家制造强国建设领导小组和服务业发展部际联席会议机制,协调落实支持企业开展服务化转型的财税、金融、土地、价格等政策,健全有利于服务型制造和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政策体系。二是加快示范推广。以点带面、点面结合,通过政府支持、典型引路、经验推广等形式促进各行业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服务水平。三是开展宣传交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筹备举办服务型制造大会,继续开展服务型制造万里行活动。四是发挥服务型制造联盟的作用,全面跟踪国内外服务型制造发展的新趋势、新模式,加大对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以及二三产业融合的调查研究,推动企业开展交流合作。同时,我部将会同相关部门深入推进中小企业信息化应用,建设和完善中小企业信息化服务平台,实施互联网+小微企业专项行动,推广适合中小企业需求的信息化产品和服务,促进互联网和信息技术在企业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市场营销各个环节的应用,支持中小企业通过信息化提高效率效益。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部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7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