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实施一年成效显著
2017-10-10 09:01:51

文件名称:呼伦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实施一年成效显著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今年10月1日,是《内蒙古自治区呼伦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颁布施行一周年。这是呼伦贝尔市自然保护区历史上首部“一区一法”,也是呼伦贝尔市自然保护区立法的里程碑。《条例》的出台为呼伦湖可持续发展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推进了呼伦湖生态保护工作法制进程。《条例》的颁布不仅对落实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科学、和谐、永续发展具有重大现实意义,也为全市落实筑牢北疆生态安全屏障、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产生深远的历史影响。

“条例”把呼伦湖保护提升高度

一年来,为从根本上解决呼伦湖生态保护、综合治理、体制建设等一系列问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为切实加强组织保障,呼伦贝尔市成立了市委书记秦义任组长,市委副书记、市长于立新以及相关市级领导任副组长的呼伦湖生态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原政协主席巴树桓任常务副组长,专司其职,负责综合治理工作的统筹与协调。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专题调度会议,听取综合治理工作的最新进展并安排下一步工作。相关旗市区也成立了由党委主要领导牵头的领导小组以及前线指挥部,通过誓师大会等形式广泛宣传呼伦湖生态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全民参与、全民保护的意识,为呼伦湖生态综合治理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呼伦湖保护区总面积7400平方公里,其中湿地面积3253平方公里,草原面积4083平方公里,是以保护珍稀鸟类及其赖以生存的湖泊、湿地、草原生态系统为主的超大型、综合性自然保护区。去年2月,国家发改委正式批复《呼伦湖流域生态与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为使呼伦湖治理能够尽快见到成效,自治区决定了一批迫切需要实施的项目列为综合治理一期工程,包括20个项目,总投资21.08亿元。

“条例”实施促进俄蒙科研协作

呼伦湖保护区是我国唯一跨三国建立的国家保护区,是一带一路的重要支撑点,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示范区域、热点区域。呼伦湖保护区的国际影响力、研究价值和发展潜力是不可估量的。

一年来,“院地合作”已进入实质合作阶段,中俄蒙的国际科研合作也逐渐深入。今年4月呼伦湖保护区协助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成功举办了“发展21世纪东亚水鸟有效联合监测”国际研讨会,来自俄罗斯、蒙古国、荷兰、丹麦等8个国家的30多名专家学者出席,致力于建设东北亚最大的候鸟迁徙时时监测网络。7月,监测中心工作人员与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清华大学两家单位联合开展了鸿雁卫星追踪工作,期间共给240余只鸿雁佩戴了卫星追踪器,为该物种迁徙规律的研究和栖息地的保护提供有力的科学依据。9月11日,联合环保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开展呼伦湖流域生态环境调查评估前期调研工作,为呼伦湖综合治理工作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并为呼伦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提供切实的科学依据。

今年5月,中蒙俄——达乌尔国际保护区工作组会议在蒙古国乔巴山如期举办,中国呼伦湖保护区、蒙古国蒙古达乌尔保护区、俄罗斯联邦达乌尔斯克保护区工作人员交流了各自保护区在科研监测,宣传教育等方面的工作经验,会议上讨论并制定了2017年达乌尔国际保护区工作计划。7月5日,俄罗斯联邦达乌尔斯克保护区鸟类专家奥列格与呼伦湖保护区工作人员开展夏季鸟类联合监测,并对保护区内喜鹊进行了组织样品采集工作。这些科研合作不仅加强了保护区的科研监测水平、提高保护区的综合治理能力,也对保护区的长远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条例”实施综合项目统筹推进

一年来,为统筹推进综合治理一期工程项目落地,呼伦贝尔市将其作为综合治理首要任务,实行倒排工期、挂图作战、责任到人,全力推进项目落实。同时,呼伦贝尔市多方面多渠道积极筹措一期工程项目资金,截至目前,已争取各级、各类项目资金13.89亿元。截至9月上旬,一期工程已完工项目4个(海拉尔河治理工程、南煤沟治理项目、扎赉诺尔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扎赉诺尔区矿山复绿及旅游开发项目);在建13个(环湖沙化土地治理项目,乌兰诺尔水库除险加固项目,新开河工程完善项目,呼伦湖保护区渔政、公安执法能力建设项目,苏木镇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苏木镇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呼伦湖保护区生态移民项目,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改造项目,呼伦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控系统及数字平台建设项目,呼伦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基础设施完善建设项目,呼伦湖流域引河济湖下游护岸工程,呼伦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河道疏浚及河岸生态防护工程,呼伦湖流域河、湖、渠、湿地水体连通工程项目,苏木镇污水无害化处理试点项目);进行招投标1个(呼伦湖渔业资源恢复及水生态治理项目);申请调整2个。累计完成投资超过6.7亿元,项目建设任务已完成60%以上。

“条例”实施生态移民化解了最难题

一年来,保护区的最难的生态移民项目有了实质进展,按照《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对呼伦湖周边旗市区政府实施了保护区生态移民转移安置工程,以加快呼伦湖核心区、缓冲区牧民生态移民脱贫致富步伐。现已出台《呼伦湖自然保护区人口转移安置实施方案》,通过集中建设居民点,配套建设水、电、路等基础设施,改善生活条件,建设人工牧草地、牲畜棚圈等设施,改善生产条件和方式,确保搬迁后的生活质量不降低。呼伦湖流域移民搬迁总面积33.59万亩(核心区17.26万亩草场、缓冲区16.33万亩草场),规划投资7096.3万元,对呼伦湖周边213户733人进行安置,计划五月份开始土建工程,10月底前全部完工并组织验收和搬迁入住。

生态移民工程优惠政策,使移民户消除顾虑,自愿、主动参与,生态保护意识强。据统计,新左旗迁出牧户191户,目前签订协议144户,拆除102户;新右旗迁出牧户和旅游点231户,目前签订协议133户,拆除51户;扎区拆除养殖点、餐饮点并恢复生态15户,目前已全部签订补偿协议,拆除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