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召开2017年全区军转干部安置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2017-09-20 14:00:13

文件名称: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召开2017年全区军转干部安置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文件编号:宁政办明电发〔2017〕90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人民政府,自治区有关部门,中央驻宁有关单位,部分大型企业,宁夏军区政治工作局、武警宁夏总队政治部,自治区公安厅现役办,驻宁部队师级单位: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定于2017年9月21日(星期四)召开2017年全区军转干部安置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传达贯彻2017年全国军转干部安置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安排部署2017年全区军转干部安置工作。

二、时间地点

2017年9月21日(星期四)15:00,主会场设在自治区专用通信局视频会议室(银川市阅海湾中央商务区新丝路42号专用通信机房裙楼4楼),五个地级市在当地党政内网会议室设分会场。

三、参会人员

(一)主会场:自治区军转干部退伍军人军队离休退休安置工作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区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宁夏军区政治工作局、转业干部工作办公室,武警宁夏总队政治部、转业干部工作办公室,自治区公安厅现役办,宁夏消防总队政治部,宁夏边防总队政治部负责同志。

(二)分会场:五个地级市分管领导,组织部部长、编办主任、财政局局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军转办主任。

各军分区(银川警备区)主要负责同志,政治工作处主任及师级单位政治工作部主任在所在市分会场参加会议。

中央驻宁单位和大型企业负责同志在银川市分会场参加会议(地点:银川市行政中心2楼2号会议厅)。

四、其他事项

(一)请五个地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厅)做好各分会场人员落实、会场布置、信号传输等会务保障工作。请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配合做好中央驻宁单位和大型企业负责同志参会事宜。

(二)主会场会务工作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

(三)请各参会单位将参会人员名单(姓名、单位、职务、手机号)于2017年9月20日(星期三)17:00前报自治区军转办(五个地级市只报送分管领导名单)。联系人:时若才、李静、哈春燕,联系电话:0951—5099065、5099134、5099107(传真)。

(四)请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入场就座。

(五)请新华社宁夏分社、人民日报社宁夏分社,宁夏日报社、宁夏广播电视台、宁夏新闻网届时安排记者到会报道。

附件:1.自治区主会场参会单位名单

2.银川市分会场驻宁单位和大型企业参会名单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