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政府关于给予何国权等3名同志追记一等功王英同志记二等功的决定
2017-09-18 20:03:07

文件名称:重庆市政府关于给予何国权等3名同志追记一等功王英同志记二等功的决定

文件编号:渝府发〔2017〕38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渝府发〔2017〕38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

给予何国权等3名同志追记一等功

王英同志记二等功的决定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在这场扶贫攻坚战役中,广大扶贫干部积极投身脱贫攻坚主战场,不畏艰辛、勇于奉献,涌现出一批模范人物和先进典型,何国权、李奎、彭中琼、王英4名同志就是其中的优秀代表。

何国权,男,1958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生前任城口县复兴街道办事处主任科员,柿坪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队长;李奎,男,1972年10月出生,生前任城口县复兴街道畜牧兽医站站长、驻柿坪村工作队队员;彭中琼,女,1965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生前任城口县复兴街道柿坪村党支部书记;王英,女,1991年10月出生,入党积极分子,城口县复兴街道柿坪村专职干部。

2017年6月29日

,何国权、李奎、彭中琼、王英4名同志在前往柿坪村开展脱贫攻坚工作途中不幸遭遇交通事故,何国权、李奎、彭中琼3名同志因公殉职,王英同志因公负伤。

何国权等4名同志,扎根基层、扎根农村,长期奋战在脱贫攻坚第一线,用生命和鲜血谱写向贫困宣战的英雄篇章。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全市扶贫干部奋发有为,市政府决定,给予何国权、李奎、彭中琼3名同志分别追记个人一等功,给予王英同志记个人二等功。

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以何国权、李奎、彭中琼、王英同志为榜样,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有效的举措、更加务实的行动推进扶贫开发工作,为我市限时打赢脱贫攻坚战、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17年9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高法院,市检察院,重庆警备区。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9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