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畜牧业加强推广“四良一规范”
2017-09-15 20:02:05

文件名称:新疆畜牧业加强推广“四良一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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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11日,自治区畜牧厅在新源县召开了畜牧业“四良一规范”现场经验交流会。新疆将进一步加强“四良一规范”在畜牧业生产领域的推广应用,为新疆畜牧业由传统畜牧业向现代畜牧业的转型升级提供有力支撑。

“四良一规范”是指在畜牧业生产中推广的“良种、良舍、良料、良法和规范化防疫”综合配套措施。从近年来的推进情况看,“四良一规范”是突破新疆畜牧业发展瓶颈的最直接有效措施。当前新疆畜牧业正处在由传统畜牧业向现代畜牧业转型的关键阶段,必须结合当前发展实际,综合施策,统筹推进良种、良舍、良料、良法和规范化防疫。在推进畜禽品种良种化方面,要着重处理好地方品种保护和良种推广之间的关系,在更大范围内实现养殖品种、生产方式、经营模式的统一,自治区将重点扶持具有地方特色、能形成产业和商品的畜禽品种,对暂不具备发展优势的地方小品种,采取保护不扶持的政策。在加大优质饲草料饲喂推广方面,要重点推广苜蓿和全株青贮玉米种植和饲喂,加快扭转农牧民低营养、低水平的养畜意识和习惯。在加快畜禽养殖良舍建设方面,要综合考虑圈舍的单位造价、适用程度等实际因素,避免建设“形象工程”,新建选址必须符合环保要求和动物卫生防疫条件,使圈舍呈现“通光透风、冬暖夏凉、经济实用、美观大方”的特点。在推动良法应用方面,要结合圈舍设计、营养调控等要素,选择最适宜的养殖方式方法,在充分发挥现有畜牧技术服务队伍力量和作用的同时,不断创新技术服务模式,建立健全技术推广服务体系,确保“良法”进村入户。在推进规范化防疫方面,要重点加强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管理,持续提高村级动物防疫员防治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强对养殖场(户)防疫主体责任的宣传教育;结合养殖生产方式,制定科学合理的免疫程序,实现畜禽“应免尽免、不留空当”;严格执行调运动物检疫申报、调运备案、落地报告制度,形成调出地“准出”与调入地“准入”的有效联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