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各市、自治州政府 2016年度能源消耗和强度“双控” 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的通报
2017-09-15 15:09:07

文件名称: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各市、自治州政府 2016年度能源消耗和强度“双控” 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的通报

文件编号:黔府办函〔2017〕157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6年度能源消耗和强度“双控”

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的通报

黔府办函〔2017〕157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各市(州)政府2016年度能源消耗和强度“双控”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目标完成情况

2016年我省能源消费总量为10226?9万吨标准煤,同比增加278?4万吨标准煤、增长2?8%;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至0?88吨标准煤/万元,同比下降6?96%,完成能源消费增量控制在370万吨标准煤以内、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2?97%的年度目标任务。其中贵阳市、遵义市、六盘水市、安顺市、毕节市、铜仁市、黔东南州、黔南州、黔西南州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分别下降7?37%、8?57%、9?66%、9?72%、7?68%、7?17%、9?16%、7?87%、5?82%,累计分别完成“十三五”进度目标任务的49?13%、61?21%、64?40%、69?43%、59?08%、55?15%、65?43%、56?21%、41?57%,均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能源消费增量分别为73?71、45?56、18?65、8?14、37?00、24?74、24?46、29?12、49?87万吨标准煤,除黔西南州外,其余市(州)均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

经综合评分,黔东南州、毕节市考核等级为超额完成,铜仁市、贵阳市、遵义市、安顺市、六盘水市、黔南州考核等级为完成,黔西南州考核等级为基本完成。

二、措施落实情况

(一)目标责任落实情况。各市(州)政府建立健全节能工作协调机制,加强调度分析,细化分解年度目标任务。除六盘水市外,其余市(州)均对各县(市、区)节能工作进行了奖惩。黔南州超前谋划,对各县2016年度节能工作进行考核并通报考核结果,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惠水县、瓮安县进行了通报批评,进一步强化了“双控”目标责任的落实。

(二)产业结构调整情况。各市(州)注重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因地制宜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努力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步伐,除贵阳市以外,其余市(州)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均有上升,但总体上看,大部分市(州)产业结构调整难度较大,情况不容乐观,比如除安顺市、毕节市和黔东南州外,其余市(州)规模以上工业六大高耗能行业能耗占地区规模以上工业能耗比重均未实现下降的目标。

(三)重点领域节能管理工作情况。一是工业领域。各市(州)积极配合开展节能专项监察,加快节能绿色发展服务体系和工业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加快淘汰、改造燃煤锅炉,全省全年共淘汰、改造燃煤锅炉512台、1167?7蒸吨,工业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6?1%,但毕节市、铜仁市和黔西南州未能完成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目标进度任务。二是建筑领域。各市(州)严格执行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共完成51个项目424万平方米的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认证,新增节能建筑面积3007万平方米、可再生能源示范建筑面积341万平方米,其中六盘水市凉都体育中心获得绿色建筑二星设计评价标识,黔东南州浅层地热能空调系统技术应用项目被列为省级试点。三是交通领域。各市(州)认真落实交通运输行业节能政策措施,在新建高速公路隧道大力推广使用LED照明灯具,加快淘汰老旧车辆、船舶,加快推广清洁能源船舶、清洁能源及新能源汽车,毕节市、黔东南州新能源公交车占比分别为45?3%和35%,远远超过新能源公交车占在用公交车比重26%的任务要求。四是公共机构领域。各市(州)严格执行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制度,强化公共机构能耗计量、统计和考核,全面完成公共机构节能年度目标任务。贵阳市、铜仁市、安顺市逐步将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纳入政府采购范围。

(四)节能资金投入和重点工程实施情况。各市(州)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均不同程度地在节能领域保持了一定投入,比如六盘水市、黔南州分别投入节能技术研发资金171万元和80万元,节能技术研发资金占当年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同比有所增长。全省围绕重点节能工程和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等重点工程,组织实施了国家、省级重大项目150个,争取资金38608万元,项目达产后可形成节能能力96万吨标准煤。

(五)节能支持政策、市场化机制落实情况。各市(州)严格执行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严把新增耗能关,除遵义市和黔西南州外,其余市(州)财政均安排有节能审查专项经费,确保节能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各市(州)认真执行差别电价、惩罚电价、阶梯电价和相关税收优惠等政策,激发企业节能内生动力,全年共对37户环境保护、节能节水企业减免所得税4153?32万元。

(六)节能管理和服务工作情况。各市(州)均设立了节能管理机构和节能监察机构,认真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节能法律法规,配合省有关部门完成对全省128家重点用能企业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淘汰落后高耗能机电设备、高耗能燃煤工业锅炉节能等情况的专项监察。严格执行国家能源统计与核算制度,严控数据质量,加强数据核查,开展业务培训,确保上报数据准确、及时。积极配合开展能源计量审查及整改工作,目前除贵州电网公司外的其余135户企业均通过能源计量审查。组织开展2016年节能宣传周系列活动和《贵州省节约能源条例》宣传贯彻工作,强化节能法律法规宣传,营造全民节能的良好氛围。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要求

2016年,各市(州)能源消耗和强度“双控”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虽然全省能耗总量控制在国家要求范围内,但总体上看各市(州)能耗总量控制压力均比较大,如贵阳市、铜仁市、黔东南州虽完成了目标任务,但能耗总量逼近年度控制目标上限;黔西南州未能完成年度控制目标。二是节能资金投入不足。各市(州)财力较为薄弱,投入节能资金十分有限。同时,重点用能单位多为实体企业,受市场、成本、供能等诸多因素影响,自身资金紧张,投入节能改造资金严重不足,节能主观能动性不强。三是节能工作力度不够。各市(州)虽然制定了节能工作相关指导文件,但在实际工作中部分市(州)依然存在重视不够、要求降低、行动滞缓、措施不力等问题。四是节能监察及统计体系基础工作和规范化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部分市(州)节能监察及统计体系建设相对滞后,达不到新形势发展要求,节能专项监察、运用节能统计结果指导调度相关工作等能力亟待增强。

下一步,各市(州)要以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为契机,以问题为导向,认真贯彻执行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一是我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即将印发,各市(州)要千方百计抓好方案的落实,进一步强化节能工作组织领导,建全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强化目标考核,严格兑现奖惩,下大力推动节能工作迈上新台阶。二是要加快实施大生态、大数据以及数字经济、绿色经济、旅游经济等工程包项目,做强做大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产业,优化产业布局,切实增强产业发展内生动力。三是要创新投入机制,在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的同时,充分发挥市场化机制作用,调动社会资本有序参与节能重点工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四是要聚焦新旧动能转换,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推动煤炭工业转型升级,实施多元化、清洁化能源战略,加快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全面推进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和重点单位节能,加大节能科技投入和创新力度,大力推广节能新技术和产品。五是要进一步发挥各级节能监察机构作用,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产品能耗限额、能源计量管理、淘汰落后设备以及重点节能项目建设、资金使用、能评措施落实等情况的专项监察,推进节能监察工作常态化。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9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2016年度能源消耗和强度“双控”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