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办组织召开《北京市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立项论证座谈会
2017-09-15 15:06:08

文件名称:财经办组织召开《北京市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立项论证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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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人大网讯2017年8月,市政府法制办向财政经济办公室提交了《北京市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立项意见的函》(以下简称“四小条例”),原则同意市食药局的立项申请报告。为了做好四小条例立项论证工作,9月13日下午,财政经济办公室组织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公室、市商务委、市区两级工商部门和城管执法部门、市食药局立法工作小组、月坛和什刹海街道办、相关行业协会、部分市人大代表和专家学者参加会议。会议由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程晓君主持。

座谈中,大家一致认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食品摊贩是食品安全监管中的薄弱环节,制定四小条例非常必要,是落实上位法授权规定,加强食品安全依法治理能力的迫切要求,也是解决食品安全治理中的突出问题,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的现实需要。参会各方结合工作实务和专业知识,对完善准入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构建社会共治格局等核心制度设计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

程晓君副主任在总结讲话中指出,在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推动首都从聚集资源求增长向疏解功能谋发展转变,形成有效的超大城市治理体系,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目标的指引下,制定四小条例,不仅具有保障食品安全方面的重要意义,也是服务首都改革发展大局,推进疏解非首都功能,引导食品行业转型发展,推进生活性服务业务品质提升的重要推动力,不仅是整治“小散乱污”、推进城市市容环境治理、改善首都形象、展现首都风貌的重要抓手,也有助于推动政府树立公共治理理念、创新监管手段、加强薄弱环节治理、推动实现精治共治法治相统一。因此,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立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对核心制度和关键问题的研究,立足首都实际,制定具体有针对性的地方性法规,更好地服务首都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下一步,财政经济办公室还将组织实地调研和座谈活动,深入了解实际情况,广泛听取各方意见,起草好立项论证报告,为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讨论相关议题做好基础性工作。(财政经济办公室综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