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信委关于同意龙岩市银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股权变更并减少注册资本的批复
2017-09-15 11:48:27

文件名称:福建省经信委关于同意龙岩市银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股权变更并减少注册资本的批复

文件编号:闽经信行政服务〔2017〕139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龙岩市经信委:

你委《关于同意龙岩市银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变更股东股权注册资本金的请示》(龙经信企〔2017〕44号)悉。根据《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监会等7部委令2010年第3号)和《关于融资性担保机构变更注册资本等事项的通知》(闽融资担保函〔2012〕15号)规定,经第38次省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联席会议研究,同意龙岩市银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机构编码:闽070017)变更股权,股东陈小明、邱联瑞、王苹、汤秀豪、郭笑玲、谢昊、叶活耀、朱红星、郭逢汉、林德龙、张俊曦退出;同意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由2亿元减少至1.8亿元;公司章程做相应修改。

变更后,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情况:林志深持有公司47.25%的股权,陈铖持有公司18%的股权,汤斌持有公司7.25%的股权,郑达维持有公司6.5%的股权。

请你委督促该公司于本批复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提交以下材料申领新证:

1.报纸登载公告的证明文件(原件);

2.融资性担保机构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机构公章);

3.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4.原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

申请人领取新证后,需按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9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