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准予设立福建坤魁律师事务所的决定
2017-09-15 11:48:26

文件名称: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准予设立福建坤魁律师事务所的决定

文件编号:闽司许决〔2017〕70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苏永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查,现决定如下:

一、准予设立“福建坤魁律师事务所”,英文名称:FUJIANKUNKUILAWFIRM。组织形式为个人律师事务所。

二、该所设立人为苏永魁,负责人苏永魁。住所:福建省泉州市德化县龙浔镇隆中小区3号楼700。

三、该所隶属于泉州市德化县司法局监督管理。

四、颁发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本、副本,正本必须悬挂于办公场所。

五、请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福建省司法厅

2017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