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秦山核电基地报废空气过滤器金属框架清洁解控流程优化的通知
2017-09-13 17:54:19

文件名称:关于批准秦山核电基地报废空气过滤器金属框架清洁解控流程优化的通知

文件编号:环国核安发[2017]220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中核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秦山核电基地报废空气过滤器金属框架清洁解控流程优化的请示》(中核运行核安发〔2017〕26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查,认为你公司对秦山核电基地报废空气过滤器金属框架清洁解控流程的优化是可以接受的,现予批准。

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我局批准的方案实施优化,确保秦山核电基地各电厂的运行安全。

国家核安全局

2017年9月7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秦山核电有限公司,核电秦山联营有限公司,秦山第三核电有限公司。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7年9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