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政府关于西湖经济适用房建设用地土地征收的通告
2017-09-12 09:56:32

文件名称:厦门市政府关于西湖经济适用房建设用地土地征收的通告

文件编号:厦府〔2017〕303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安区2007年度第八批次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2007〕374号)批准,决定征收同安区祥平街道阳翟社区、西湖社区和卿朴村集体土地141058平方米,作为西湖经济适用房建设用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土地征收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土地用途

征地面积(平方米)

征地单位

被征地单位

西湖经济适用房

城镇住宅用地

33796

同安区人民政府

阳翟社区居委会

23382

西湖社区居委会

83880

卿朴村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