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提升防御“玛娃”台风应急响应为III级的通知
2017-09-12 09:27:16

文件名称: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提升防御“玛娃”台风应急响应为III级的通知

文件编号:闽交建明电〔2017〕75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设区市(区)交通运输局(委),沿海各港口管理局,厅直相关单位,武警交通第八支队一大队:

今年第16号台风“玛娃”,9月2日8时位于闽粤两省交界正南方约270公里的海面上,中心风力9级,正以时速约10公里向北偏西方向移动,将于3日下午到晚上在广东汕尾至我省诏安一带沿海登陆。省防指于9月2日10时将防台风应急响应提升为Ⅲ级。省交通运输厅决定同步将防台风应急响应由Ⅳ级提升为Ⅲ级。请各单位密切监视台风动态,认真落实各项防御部署。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17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