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信委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共同推进产学研用协同创新的意见
2017-08-12 12:14:14

文件名称:福建省经信委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共同推进产学研用协同创新的意见

文件编号:闽经信技术〔2017〕206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设区市经信委(经信局)、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教育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省份的决定》(闽委发〔2016〕14号)和省政府《关于印发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的通知》(闽政〔2016〕2号),按照省第十次党代会要求,围绕建设先进制造业大省,实现三大主导产业突破万亿,加快构建以“用”为导向的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打通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省经信委与省教育厅决定在产学研用领域开展协同创新全面合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本着“需求导向、项目驱动、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原则,省经信委与省教育厅开展全面战略性合作,通过整合双方政策、资金、平台等优势资源,构建更加高效的产学研合作机制,为产业转型升级持续提供有效成果,为创新发展培育汇聚新动能,助力福建经济再上新台阶。双方围绕我省产业转型升级和培育发展新动能面临的现实需求,以创新项目对接、创新平台共建、创新人才培养为抓手,促进高校科技创新链与产业链的精准对接和有效融合,着力解决一批产业共性关键技术需求,促进一批高校重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构建一批重大科技创新平台,汇聚和造就一批高层次创新人才,全面提升产业集群、区域创新能力。

二、实施目标

到2020年,省经信委、省教育厅共同组织实施20个产业技术创新重大项目,实现10个高校重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组织推介项目成果3000项、企业技术需求1000项,实现项目对接600项以上;共同支持建设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省级行业技术开发基地、福建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省级制造业产学研“双创”平台等省级产学研公共服务平台100个;联合培养千名高水平技术创新人才和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万名高技能人才和产业工匠,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产业人才保障体系。

三、主要任务

(一)促进创新项目对接

1.实施技术创新重大项目校企联合攻关专项。从制约发展最关键、企业需求最迫切的领域着手,采取“企业出题、高校接单、政府补助、协同攻关”的方式,在校企协同突破产业重大技术和共性关键技术方面打造福建经验,带动全省高校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省经信委负责收集、筛选、提炼企业技术需求,会同教育厅发布联合攻关项目;省教育厅负责组织省内高校积极申报。省经信委、省教育厅优先支持校企联合攻关项目申报产业创新重大专项,优先推荐校企联合攻关优秀项目申报国家级和省级重点项目、参评省科学技术奖。

2.推进企业需求与高校成果精准对接。以企业需求为导向,深入挖掘高校科技成果资源,实现产业技术需求与项目成果的精准对接。省经信委负责建立省内企业技术需求库,省教育厅负责建立高校科技成果库,双方共享数据资源,定期举办对接活动,促进高校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的深度融合。

(二)支持创新平台共建

3.支持省级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省经信委、省教育厅共同支持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省级行业技术开发基地、福建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和福建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等省级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共同推动创新平台的研发设备、科技数据库等创新资源加速向企业开放。对服务产业发展取得明显成效的,优先推荐参评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对服务于重点产业集群和区域经济发展的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给予项目资金扶持,对购买研发设备投资的按相关政策给予补贴。高校科技创新平台服务行业、企业效果显著并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平台所在院系申报省级行业技术开发基地。优先支持依托高校建立的省级行业技术开发基地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等高水平创新平台。

4.支持产学研互联网“双创”平台建设。支持省内高校、行业技术开发基地围绕优势专业领域,建设面向制造企业的互联网“双创”平台,利用在线研发设计、网络化协同创新等新模式,汇聚创新资源,为企业提供“互联网+”时代更为便捷、高效的技术创新和成果转移转化服务。省教育厅、省经信委定期对“双创”平台进行评估,对机制灵活、取得明显成效的平台给予一定扶持。

(三)推动创新人才培养

5.支持高校工程型人才培养。支持高校根据产业和企业行业需求,在相关工科专业设置重点培养方向。对专业改造提升和建设成效显著、对接企业需求能力强的特色专业给予奖励。支持有条件的高校与企业行业联合举办针对性强的试点学院或试点班、调“干”班,引导已完成专业基础课的工科专业学生自愿申请进入试点学院或试点班定向培养,实施校企联合跨专业培养工程型人才。针对人才培养项目设立专项经费给予支持,并将建设成效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给予绩效奖励。积极推进“互联网+教育”新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鼓励互联网龙头企业创建或与高校合作建设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

6.联合培训产业人才。加大对技术创新人才、经营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和产业工匠等专业人才的培训力度,缓解产业转型升级与专业人才短缺之间的矛盾。省经信委每年提出人才研修培训需求,省教育厅组织高校承接培训任务,依托行业技术开发基地、高校大学科技园、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平台,共同打造一批具有先进水平的产业人才实训基地。支持有条件的基地大力发展学历继续教育,面向企业在职人员开展工程硕士、工程博士教育。

7.共同举办各类省级技能大赛。面向福建新兴产业发展需求,省经信委、省教育厅共同举办省级工业设计、软件、动漫、大数据、机器人等专业技能比赛,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出才,发现和打造一批创新创业人才和产业“工匠”,缓解产业转型升级与高技能人才短缺的矛盾。积极引入龙头骨干企业、投资基金等社会资源,建立多元化投资机制,打通人才“培养、选拔、使用”各个环节,打造省级大赛品牌。

8.推动高校与企业人才互聘。省教育厅、省经信委共同推动高校与企业建立人才双向流动机制和共建机制,激发各类人才的创新活力,通过项目首席专家制、课题负责制等方式,培育复合型科技领军人才,构筑一批业务精湛、协同作战的科技创新团队。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联合工作机制。省经信委、省教育厅双方成立委厅合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省经信委主任和省教育厅厅长共同担任。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解决合作中的重大问题,总结和部署相关工作。双方指定职能部门(省经信委技术进步处和省教育厅科技处)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共同推进落实合作有关事项。

(二)优化政策扶持。利用工业转型升级资金、高校创新能力提升专项资金等现有资金渠道,优先支持产学研用高水平项目和平台的建设,以及重点产业人才培训项目和赛事活动,积极引导企业与高校以市场为导向,加大研发投入,精准对接技术创新资源,更好支撑产业转型升级。积极引导政府主导的产业投资基金,支持产学研用重点项目的研发及产业化。

(三)营造良好环境。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鼓励企业与高校联合开展高水平的创新活动,积极探索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模式。发挥高校院所在科技创新中的基础支撑作用,指导省内高校不断完善有利于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分配机制,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大力宣传推广产学研用合作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营造有利于推动协同创新的良好环境。

深入推进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是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各地经信部门、教育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发挥好政府的引导带动作用,采取有效举措,把产学研用工作落到实处。各有关高校和企业要发挥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持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深化产学研用合作,为我省产业发展不断注入新动力。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

2017年7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