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政府关于同意挂牌督办三明市闽东宾馆有限公司等10家重大大火灾隐患单位的批复
2017-08-11 15:21:03

文件名称:三明市政府关于同意挂牌督办三明市闽东宾馆有限公司等10家重大大火灾隐患单位的批复

文件编号:明政函〔2017〕110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市公安局:

你局《关于对三明市闽东宾馆有限公司等10家单位实行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的请示》(明公综〔2017〕171号)收悉。根据《福建省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试行)》(闽政办〔2006〕143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对三明市闽东宾馆有限公司、福建省三明富兴集团有限公司、永安市新花之语休闲会所、宁化县客家边贸城、福建省将乐县三华轴瓦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闽中现代物流有限公司、三明天明包装有限公司、泰宁县华彩日用品、大田县富豪大酒店、尤溪县阿波罗餐具消毒中心等10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施政府挂牌督办。

请公安消防机构按照有关消防要求,指导督促该批单位制定整改方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限期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

此复。

三明市人民政府

2017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