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2017年全国环境监察干部远程培训结业考试的通知
2017-08-09 14:09:20

文件名称:关于举行2017年全国环境监察干部远程培训结业考试的通知

文件编号: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7年7月25日抄送:环境保护部宣传教育中心。附件2考场信息和考务人员联系方式考区考生所属省份考场名称考场地址考场电话考务人员联系方式北京北京、天津、河北、辽宁、黑龙江环境保护部北京会议与培训基地北京市海淀区北安河北口阳台山路6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重庆市、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国环境监察队伍建设,提高环境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和业务素质,根据《全国环境监察系统2015-2017年干部教育培训实施方案》(环办函〔2015〕785号)的要求和《环境保护部2017年度培训计划》安排,我部于2017年5月15日至6月30日举办了2017年全国环境监察执法干部远程岗位培训班。现将结业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方式

2017年7月30日上午9时至11时(7月29日下午报到),采取闭卷考试方式。

二、考生名单和考试地点

经审查,达到远程培训在线要求,并符合国家级考试资格(各省级环境监察机构干部、地市级环境监察机构负责人和县区级环境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人员准予参加本次考试(考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本次考试实行分区考试,考点分别设置在北京、郑州、武汉、兰州、新疆、西藏(考场信息和考务人员联系方式见附件2)。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省级环保部门按照考试人员名单组织所属区域的环境监察干部按时参加考试,并从参加考试的学员中指定一名领队,负责考试期间相关事宜的协调工作。本次考试不再另行组织报名,请以考试人员名单为准,原则上所有符合要求的学员必须参加本次考试,如不能按照要求参加考试,请学员自行联系所在区域的省级环保部门。

(二)参加考试人员携带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报到时交考务组。

四、其他事项

(一)参加考试人员往返交通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考生7月29日下午至30日中午的食宿费用由我部承担。

(二)考试不安排接送站,请考生自行前往考场报到。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杜志强、杨蕾

电话:(010)66556434、66556451

(二)环境保护部宣传教育中心国洪瑞、胡天蓉

电话:(010)84630875

附件:1.考试人员名单

2.考场信息和考务人员联系方式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7年7月25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宣传教育中心。

附件2

考场信息和考务人员联系方式

考区

考生所属省份

考场名称

考场地址

考场电话

考务人员联系方式

北京

北京、天津、河北、辽宁、黑龙江

环境保护部北京会议与培训基地

北京市海淀区北安河北口

阳台山路6号

刘纪元

13683071512

胡天蓉、孙铭敏、吴昊

18511835106、17781698530

郑州

山东、江苏、上海、安徽、河南

河南法官

进修

学院

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龙湖镇泰山路8号

贺海涛

15838176465

刘之杰、国洪瑞、徐睿

13718275159、18653406491

武汉

浙江、福建、湖北、湖南、重庆、贵州

武汉工程大学(报到地点:武昌校区第三教学楼3001教室)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虎泉街366号(考试地点:武汉工程大学武昌校区第二教学楼2430教室)

苏向阳、高焱15342238529、13476287841

柯昀含、刘东雷

13718728677、18911765909

兰州

陕西、内蒙古、甘肃、宁夏

甘肃省财政厅财会培训中心

甘肃省兰州市东岗西路696号

陈晨

18919997722

王岩、周芳

13601285910、15213482423

新疆

新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会计干部培训中心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

碱泉一街16号

王春媚

15199026662

赵玉磊、崔磊

13041131826、13933634968

西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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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城关区

教师培训中心

拉萨市城关区蓝天路4号

晋美多吉

13308999758

李云海

18561198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