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印发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六大任务综合防治土壤污染
2017-08-08 10:07:07

文件名称:常德市印发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六大任务综合防治土壤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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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常德市人民政府印发《常德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明确常德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政策措施和实施保障。

《工作方案》提出了常德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六项主要任务:开展土壤污染环境调查,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提升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水平;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切实做好优先保护,大力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加强对严格管控类耕地的用途管理;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建立调查评估制度,分用途明确管理措施,落实各部门监管责任,严格用地准入;严控新增土壤污染,加强未利用地环境管理,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强化空间布局管控;加强污染源监管,严控工矿污染,控制农业污染,减少生活污染;开展污染治理与修复,制定治理与修复规划,有序开展治理与修复,监督目标任务落实。

《工作方案》指出,常德市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的亮点工作包括:确保饮用水水源地安全;构建常德市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加强土壤污染防治研究;建立砷污染土壤治理产业化示范基地。

《工作方案》要求,到2020年,常德市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1%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到2030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

各区县(市)政府作为贯彻实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本行政区域内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常德市政府已于2017年6月与各区县(市)政府签订了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并初步建立了市政府统一领导、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的工作机制,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严格评估考核追责,确保《工作方案》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