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关于闫宏强任职的通知
2017-07-27 11:34:46

文件名称:工信部关于闫宏强任职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工信部任〔2017〕28号

河北省通信管理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决定:

闫宏强任河北省通信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任职时间自2017年1月22日党组会决定之日起计算。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7年2月17日